台灣汽車牌照,燃料稅依排氣量課徵,其實相對公平且合乎民情

一隻牛扒兩層皮就是這樣,說油價亞洲最低(是在不含5%下),人家是含燃料稅一堆耶,我們是用不含燃料稅算完說最低,之後再加5%賣給你,另外再收你一次燃料稅,欺騙社會大眾

在說這些稅、油一堆,有錢人永遠繳不到,車子都是用公司名義買、或租,都是報公司帳,真正繳的都是老百姓!

其實不管任何政策沒有是照顧百姓的,不是財團就是富商,之前減稅也是替有錢人減稅,連以前要繳遺產稅,平均社會財富的最終防線,都被國黨改了,去查吧,

連國父的理念也違背了,還說什麼緬懷,現在不公義的情形實在太多,你不換人,都是一樣,最後這塊土地,真的只剩勞工朋友,
贊同牌照稅按照排氣量增收,

不過依小弟淺見,希望取消燃料稅,改採隨油增收。
本來就應該以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來導正偏差已久的制度,使用多的人造成更多的空汙本來就該多繳稅(健保)
鼓勵大家多開省油車,也比較環保!!
愛油門踩到底就多付稅阿,個人覺得這樣才是公平正義吧!!!
(雖然本人也很愛踩到底)

davihuang wrote:


難道水費要依照住家坪數收費嗎??
難道電費要依照住家坪數收費嗎??



  形容得很形象
  隨油徵收最公平
  最簡單也最公平
teabox wrote:
至於台灣用車市場,政府是應該要引導,級距還要再更細一些,2000CC以上應該要再增加累進稅距,2000以下每100CC排氣量去減免,增加民眾使用小車的誘因,以夠用為原則。不然現在台灣大家都往2400CC,1800CC這兩個級距去擠,不超過就好。...(恕刪)


牌照稅讚成累進稅距

我覺得要排氣量相乘在除以100

1000CC的車=1000*1000/100=10000元的稅

5000CC的車=5000*5000/100=250000元的稅

想歸想

早點睡較有眠~~~~~~
牌照稅以排氣量分等級是最最不合理的....!!30~40年前政府為保護國內汽車產業, 而訂定牌照稅以排氣量分等級...!! 國內當時以排氣量課徵是因為當時國產車最大排氣量都小於3000c.c., 所以3000c.c.以下稅為NT15,210, 一旦超過3001c.c.竟以NT:28,220課徵.
幾乎是兩倍的稅差. 想請問一台5000c.c.的車子與一台1,500c.c.的車子, 他們前後那兩塊鐵牌製造成本由何不同?? 除了油耗.....!! 所以燃料稅以排氣量課稅是最合乎邏輯的.
比方說M-Benz C63的牌照稅為NT:69,690, 另一台新款的BMW 740iL (2979c.c.)為NT:15,120, 兩部車差NT:54,570, 理由何在....??

舉例;
C63: NT:69,690 < CIVIV: NT: 7,120
CRV : NT: 11,230
BMW330 : NT: 15,210
Camry2.4 : NT: 11,230
Focus 2.0 : NT: 11,230
Mini : NT: 7,120


以上六部車的牌照稅總和還低於一部C63, 合理嗎.........??
Comparison is the source of all unhappiness

FIRENZA wrote:
牌照稅以排氣量分等級...(恕刪)



我覺得牌照稅應該單一價!
燃料稅隨油徵收,
再針對定價某個金額以上的車種課徵奢侈稅
這樣比較公平~~

unclefly wrote:
我覺得牌照稅應該單一價!
燃料稅隨油徵收,
再針對定價某個金額以上的車種課徵奢侈稅
這樣比較公平~~
(恕刪)


不!!!
一部600萬的車和一部60萬的車牌照稅一樣...
這樣似乎也有點奇怪吧!!

另外奢侈稅的稅率要怎麼定?

奢侈稅敲鑼打鼓了一下
台灣政府現階段還是"千古想法"的以排氣量多寡來當作計算稅基
這是很莫名其妙又亂七八糟的事情
蓋3000CC以上車有百來萬 也有好幾百萬的
課一樣稅金 又哪來的公平合理

奢侈稅只是另一個脫褲子放屁的愚民政策

牌照稅要公平的徵收
應該要以車輛牌價當作計算基數 乘以一定的比率

例~~
40萬以下的車輛 牌照稅一律為車輛牌價之1%
40~50萬車輛 牌照稅一律為車輛牌價之1.X%
50~60萬車輛 牌照稅一律為車輛牌價之1.X%
如此累進到100萬的車輛 牌照稅課徵比率調高至車輛牌價之2%
300萬車輛課徵牌照稅車輛牌價之3% 4% 或5%

以車輛牌價分級來課徵牌照稅
理應是較公平合理的
車輛牌價越高 課的稅越重
使用者付費!!
這也同時達成奢侈稅的課徵


只不過政府不可能這麼做
如此一來
肯定會招致進口車商的反彈


至於燃料稅
這更是一個荒謬的笑話
古早為了發展經濟 國家建設等情況下
課徵燃料稅尚屬合理 畢竟用油者少

現今國家已經發展到一個階段
普羅百姓幾乎人人都有車 不管是 機車 汽車 卡車..
而每天消費的油資
都已經包含購油 煉油 製油等油公司之成本及獲利
另外還要再加上貨物稅及營業稅 空汙費

政府除了拿了國營油公司的獲利
另外還從販售的油品當中再撈一手
而普羅百姓除了掏錢買油
還得每年繳交不樂之捐給政府


真不知道該用甚麼詞來形容



合乎民情????

省點吧!!

teabox wrote:
先前回覆過~其實以排...(恕刪)


台灣惡習根深蒂固以貌取人, 開車是開身分地位的. 所以車越大越貴, 相對比國外賣的越好. 這種民情沒改, 談環保節能還是緣木求魚.
這討論不知道多少年了,最近又有新政策嗎?還是又來討論辛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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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務羊毛 wrote:

買了一部收藏用的車~(舉例:舊型奧斯汀迷你,簡稱老咪)
一年只開個一百公里~或者根本沒在開


這種說法是很有道理,
但是我還真的不知道全台有多少人是會買一台車來收藏而都不開或是一年只開幾次的
至少我住的這條街並沒有這種的『有錢人』

大家買車就要代步的…


再來,就是隨油收,不知是否覺的現在的油價還不夠高?
可以想像隨油收一公升的油再加10元,
到時又有多少相關的東西要漲了?



Juliansa wrote:
每公升汽油課徵1.5~2.5NTD應該是合理的範圍,


之前提出的是…一年加一元,分十年

所以是一公升加『十』元…

如你說的一年1000公升的1.6

本來4800元就是變成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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