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您好..........您說的非常好.:您說"另外,因為那位仁兄固定時間出現如果確定都低於60km/hr那可請警察給他開單違反最低速限"但是...我們不是執法者..沒有任何可證明烏龜車速的儀器...況且還是在行駛中...那就更沒辦法了......若我們跟在烏龜車後方開.....用行車記錄器錄下也是沒用的...(無法證明他多慢)...就算能證明.那我們跟在他後方一起慢也是一起違法了...(我看大家都一直換車道要超他的車/而且跟在他後方覺得會在幫他擋"追撞"...)心理真想說哪天大車遇上龜毛車...然後..@@@@..臺灣真的很多駕駛人看不懂速限的.........反正一上路就是我最大.........+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