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說的真好其他大大說的也很不錯但是你們真的知道路隊長的心態嗎??既然叫做路隊長 就是自我感覺良好的那一群所以當人家禮貌的閃一下大燈他們的解讀是 閃三小 是趕緊要去赴死嗎當人家禮貌性的響兩聲喇叭他們的解讀是 嗶三小 林北就是不讓啦當人家認為他們是路隊長他們的解讀是 我的表速已經很快啦反正重點就是他們都沒錯 你要超他車就是叫做超速 逼車 沒禮貌這樣你還需要來這邊解釋這一堆所謂的定義嗎省省吧.....................
真的是有感而發,不知道是駕照太好考,還是考後就忘了,以前我們都很遵守,內車道最少要開100(現在是110),即使旁邊沒有車,也不可佔用內車道,讓有需要的人使用,不是鼓勵超速,而是有些狀況,很難說,之前還有看到新聞,有個車主占用內車道,只開80,被開單後,還找記者來抱不平,真的是不知道要怎麼說.
CCL wrote:太嚴重了,需要前車讓...(恕刪) CCL說的比較像是20年前的情景,當時不論超車或會車讓道,被讓一方通常都會輕按一聲喇叭致謝,而現在被讓者好像是認為被禮讓是理所當然,通常會直接加速揚長而去.糟糕的是現在閃燈或按喇叭還會被視為挑釁行為.
沒有用的啦~台灣高速公路3線道路段永遠是最內側車道車最多..2線道路段還是永遠是最內側車道車最多..有時常在想是不是越靠近外測道會爆炸的情形發生一樣...永遠要超車只能在外車道超車..內車道的龜車一然故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