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現在才看到這篇。今天早上在台北艋舺大道上也遇到,因為急著去上班所以就付了2000了事。其實本身有保險,但是這樣又要拖上一個早上,沒想到.......吐血。其實說我去撞到,但是我完全沒有任何跡象,看車體也都沒有擦撞到的痕跡,直到看到這篇.....我就知道我也中獎了!
這種要吃不討賺的人 實在是很可惡剛剛看奇摩新聞剛好被路過的員警抓到 ~警察以為他們再交易毒品不過 我想 他們應該是還會繼續出來搞不好還集團化了希望警方能開始關切這個問題讓開車的人免於恐懼台灣的交通已經夠亂了 還搞這個 唉 . .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4/2/ebtk.html
小弟擔心確實已經演變為集團化了昨晚看到這則新聞跑馬燈後打電話給110提供車號給警方並不是想要把錢要回來只是擔心有更多人被騙該轄區的派出所請我今日去指認還沒看到照片前很希望警方逮捕的是坑我的那兩個人至少已經讓他們繩之以法了但一看到照片我又擔心了不是昨天那兩個這表示手法一樣的人還在外面流竄於是我提供車號跟車型顏色給警方但還是要提醒經過那附近的大大們小心若有相同狀況請先不要下車務必報警處理可以特別強調"疑似假車禍"相信分局警方已經有所提防會高規格的處理他們
大榮 wrote:小弟擔心確實已經演變...(恕刪) 今天(05/15)晚上0820左右,我在台北縣新莊市的民安西路上也遭遇到類似的狀況。我本來好端端的在民安西路(車頭向南,民安國小方向)上前進,左眼的餘光從左後視鏡內發現有一輛機車在對向車道逆向行駛(民安西路是對向單線的小路,中央以雙黃線or雙白線相隔),本來不以為意的,後來發現對向車道來了輛公車,此時該輛機車仍在我左後方,不知距離有多遠,但我可從左後視鏡中窺見該車全貌,說時遲那時快,那輛逆向的機車突然雷殘了!因為人生地不熟的,我根本不想回頭看它到底摔的如何,還是維持原速度前進,直到遇到紅綠燈為止(這段距離約100m)。突然有位年輕人從我右方逼近,大聲斥喝說我撞到人了,並將他的機車橫停在我車前,說它是混三重的XX,說我開車很X,撞到人還跑......等等,並拿起它的手機,作勢要找兄弟來。那時的位置是在民安東路和民安西路交會口的"金生金飾金瑞珍珠寶銀樓"前面,環境十分明亮,人潮絡繹不絕,想它應該也不敢如何,我先下車向他打聲招呼,並巡視車身左側是否有差痕,結果車身毫無異狀,加上事發當時我的車窗是打開的,車速約莫30km/h左右,若是我真的肇事,車身一定有差痕,我也一定聽得到碰撞聲。在我巡視車身的時候,左邊剛剛摔車的老伯(年約50,身材瘦小,皮膚黝黑)也出現了,並將它的黑色迅光(車號當時已經報給110,目前只記得前兩碼是BP)停在我的左葉子板旁。老伯:你剛剛撞到我了,你知不知道!(並要那位打電話烙人的年輕人先不要打電話,把電話放下)我:若是真的碰到你了,我先向您說聲對不起,但若真的撞到了,車身一定有差傷,但是現在看起來連點痕跡都沒有!老伯:你是沒撞到我啦!但剛剛我被你掃到...(指指它的黑迅光上的橡膠腳踏板),車子變成這樣,你要賠我...我:(先蹲下幫她把橡膠腳踏板裝好,再用眼神告訴它,這樣不就好了?)我先撥電話要警察來處理年輕人:你的車號XXXX,我已經記起來了,你最好給我小心點(然後騎車走了)我:(撥119)我碰上車禍了,請前來楚哩!119:有人受傷嗎?我:沒有!119:沒人受傷要撥110!我:(撥110)這裡有車禍...老伯:我還有事,等我處理完會去萬華派出所報案,你別想跑....(騎車走了)只剩下我在原地等警察來,錯了約莫5分鐘(感謝旁邊的麵攤阿姨讓我泊車在店前面!),兩位人民保母出現了保母A:現在是什麼情形?保母B:(前後左右查看車況)我:(敘訴案發經過)保母A:這應該是假車禍!你有沒有受傷?我:還OK啦!保母B:最近泰山、三重、新莊等地場有類似狀況...保母A:(跟我要個人資料)保母B:你真的沒事?我:全身虛脫,不過還好。上面就是事發經過了。我開的不過是八代喜美,是新車沒錯,不過還算不上有錢吧?請泰山、三重、新莊伊黛的朋友們多保重了。
我家人也有遇過類似的案件地點在中和員山路早上我爸開車要去上班也是一樣一組人騎車來說我被A到他我爸是那種木訥的中年人當然停車 也願意出一千給對方這時候 後面突然來了兩位熱心的路人一起幫腔 說一千不夠,猜是看到我爸掏出皮夾後來開口要價三千我爸不肯給 說要報警這話一出對面一個年輕人(我爸說看起來18~19)出手灌了我爸一拳我爸眼睛整個淤血 俗稱黑倫我是覺得詐騙要錢要幹麻那其次我爸都幾歲了還出手打他老人也打 我要是在場.....把他頭塞到他屁眼後來報了案也不了了之總之遇到這種事情別荒撞到人也不是什麼天大的罪(我指輕微,其他情況另論)都可以下來跟你喊價的是傷多重?賠多少也不是對方決定的再說一個真實事件之前有位朋友去當兵放假跟同梯的好友一起開車出遊那種大型休旅可以做很多人的哪種不知道哪個不長眼的歹徒也一樣說我朋友開車A到他最後幾名大漢把他們包起來腳自然就好了大 快 人 心
已經有惡徒落網了!新聞如下:你撞到我啦! 路邊硬索醫藥費更新日期:2007/05/15 07:10 記者:記者盧禮賓/新莊報導陳正南與林崇賢利用駕駛人花錢消災、息事寧人的心理,一搭一唱,涉嫌製造「假車禍、真詐財」,誣指駕駛人擦撞到機車,索賠醫藥費,屢試不爽,前天重施故技時,終於栽跟頭,被依詐欺罪嫌送辦。楊姓駕駛人(28歲)向警方表示,前天上午他開車行經泰山鄉新五路時,有毒品前科的陳正南(46歲)騎機車追上來攔車,示意他搖下車窗,說他擦撞到陳的機車,導致搭載的朋友林崇賢(36歲)摔倒,腳踝扭傷。當時林崇賢在不遠處假裝抱著腳喊痛,陳正南叫楊載林去就醫,楊一時心急,就載林到泰山鄉明志路要找國術館,但沒找到,林即說要請朋友載他就醫,叫楊隨便給個2、3千元,最後以1500元達成和解。警方說,同住泰山鄉的陳正南、林崇賢,是泰山分駐所鎖定的毒品涉案對象,當時3人在路邊「喬」醫藥費和解時,副所長許煥松與員警執勤剛好路過,以為是交易毒品而上前盤查,意外查獲是最近一再發生的假車禍真詐財案,立即連繫之前被騙的高姓、駱姓駕駛人來指認無誤。駱姓車主說,他也是載對方找國術館找不到,對方要2000元,拿錢後還要他的名片,表明如果不夠,還會向他要醫藥費後就騎機車快速離去,當天晚上對方就來電說照X光骨頭裂開,花了4000元,約他隔天碰面拿錢,經他堅持到分駐所交錢,對方無奈才答應,但結果在分駐所一直等不到人,才確定被騙。他說,被指撞傷人時,他沒注意車子有無擦撞,只見對方抱著腳喊痛,他要看傷勢時,對方卻說牛仔褲太緊,褲管拉不起來,不讓他看。高姓駕駛人說他本來不肯當場賠醫藥費,要連絡保險公司和警員到場處理,但對方說趕時間上班,強索1000元醫藥費,他為免麻煩,付了500元和解,事後發現自己汽車子根本沒有撞痕,過了3天,他又在明志路看見陳、林,跟蹤他們至新五路,又見他倆與一名駕駛人在「喬」醫藥費賠償,他出面制止才沒有得逞。陳、林兩嫌在警訊時稱,如果沒有撞傷,駕駛人為何要送林去看醫生?至於擦撞車子為何沒撞痕,陳以「我不想說」帶過。車禍應報警 莫和解了事發生輕微交通事故,肇事人為避免麻煩,大多寧願現場賠償和解了事,但這樣做容易衍生出後遺症,警方說正確做法是報警處理。警方指出台北縣警察局的「交通事故處理流程」,臨場處理的輕微車禍方式,凡車輛毀損輕微且無人傷亡,應先將肇事汽車的4個車角、或肇事機車輪胎用噴漆、粉筆或尖硬物在地上標繪定位後,迅速將車輛移置路旁的不妨礙交通處所,再報警處理。一般交通事故(不含輕微交通事故)為讓警員蒐證、調查,應暫時保留現場,立即報警,但須在車輛前後適當位置放置警告標識,以免妨礙交通或再次發生事故。在台北縣內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撥打110報案或交通隊免付費電話:0800-261007。報案應清楚說明肇事地點、時間、車種與號牌、有無傷亡及報案人姓名、地址等資料,報案後在原地等候處理人員抵達。另外,肇事人親自報案屬於自首,刑責可減輕。
恩~我也跟大家報告一下這種事情..我本身也遇過..而且就是在新莊..就是在民安西路那邊..更巧的事情是過程都一模一樣~只是發生時間在五年前吧!(這個很久了吧)那時候我開一台破破的嘉年華..剛好晚上11點多從女友家要回自己家..經過該路段就有兩位阿伯騎著一台破破的機車跟我說我撞倒人了....奇怪..我怎麼一點印象感覺都沒有?當下..我就跟他們說真的嗎?沒下車~我就開車回頭去看..哪裡有人?再回頭找那兩位阿伯..也不知道跑去哪裡?事情過了很久,我還不確定是否有撞倒人?(回家檢查車子是沒有傷痕)..原來..事實是這樣..解決我心中多年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