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實案例!請各位朋友小心!

小弟也有遇到喔
苦主是我的同事
一樣是在新莊運動場旁邊的中華路上
後來施了500了事

唉.....現在才看到這篇。

今天早上在台北艋舺大道上也遇到,因為急著去上班所以就付了2000了事。其實本身有保險,但是這樣又要拖上一個早上,沒想到.......吐血。其實說我去撞到,但是我完全沒有任何跡象,看車體也都沒有擦撞到的痕跡,直到看到這篇.....我就知道我也中獎了!
這種要吃不討賺的人 實在是很可惡
剛剛看奇摩新聞
剛好被路過的員警抓到 ~
警察以為他們再交易毒品

不過 我想 他們應該是還會繼續出來
搞不好還集團化了
希望警方能開始關切這個問題
讓開車的人免於恐懼
台灣的交通已經夠亂了 還搞這個 唉 . . .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0514/2/ebtk.html
小弟擔心確實已經演變為集團化了
昨晚看到這則新聞跑馬燈後打電話給110
提供車號給警方
並不是想要把錢要回來
只是擔心有更多人被騙
該轄區的派出所請我今日去指認
還沒看到照片前很希望警方逮捕的是坑我的那兩個人
至少已經讓他們繩之以法了

但一看到照片我又擔心了
不是昨天那兩個
這表示手法一樣的人還在外面流竄
於是我提供車號跟車型顏色給警方
但還是要提醒經過那附近的大大們小心
若有相同狀況請先不要下車務必報警處理
可以特別強調"疑似假車禍"相信分局警方已經有所提防
會高規格的處理他們
練功中!
哇靠 真誇張

感謝各位告知 不然小弟一個人到時候在車上一定也不知道該怎辦
http://www.wretch.cc/album/victorwang99
大榮 wrote:
小弟擔心確實已經演變...(恕刪)


今天(05/15)晚上0820左右,我在台北縣新莊市的民安西路上也遭遇到類似的狀況。

我本來好端端的在民安西路(車頭向南,民安國小方向)上前進,左眼的餘光從左後視鏡內發現有一輛機車在對向車道逆向行駛(民安西路是對向單線的小路,中央以雙黃線or雙白線相隔),本來不以為意的,後來發現對向車道來了輛公車,此時該輛機車仍在我左後方,不知距離有多遠,但我可從左後視鏡中窺見該車全貌,說時遲那時快,那輛逆向的機車突然雷殘了!

因為人生地不熟的,我根本不想回頭看它到底摔的如何,還是維持原速度前進,直到遇到紅綠燈為止(這段距離約100m)。

突然有位年輕人從我右方逼近,大聲斥喝說我撞到人了,並將他的機車橫停在我車前,說它是混三重的XX,說我開車很X,撞到人還跑......等等,並拿起它的手機,作勢要找兄弟來。

那時的位置是在民安東路和民安西路交會口的"金生金飾金瑞珍珠寶銀樓"前面,環境十分明亮,人潮絡繹不絕,想它應該也不敢如何,我先下車向他打聲招呼,並巡視車身左側是否有差痕,結果車身毫無異狀,加上事發當時我的車窗是打開的,車速約莫30km/h左右,若是我真的肇事,車身一定有差痕,我也一定聽得到碰撞聲。

在我巡視車身的時候,左邊剛剛摔車的老伯(年約50,身材瘦小,皮膚黝黑)也出現了,並將它的黑色迅光(車號當時已經報給110,目前只記得前兩碼是BP)停在我的左葉子板旁。

老伯:你剛剛撞到我了,你知不知道!(並要那位打電話烙人的年輕人先不要打電話,把電話放下)
我:若是真的碰到你了,我先向您說聲對不起,但若真的撞到了,車身一定有差傷,但是現在看起來連點痕跡都沒有!
老伯:你是沒撞到我啦!但剛剛我被你掃到...(指指它的黑迅光上的橡膠腳踏板),車子變成這樣,你要賠我...
我:(先蹲下幫她把橡膠腳踏板裝好,再用眼神告訴它,這樣不就好了?)我先撥電話要警察來處理
年輕人:你的車號XXXX,我已經記起來了,你最好給我小心點(然後騎車走了)
我:(撥119)我碰上車禍了,請前來楚哩!
119:有人受傷嗎?
我:沒有!
119:沒人受傷要撥110!
我:(撥110)這裡有車禍...
老伯:我還有事,等我處理完會去萬華派出所報案,你別想跑....(騎車走了)

只剩下我在原地等警察來,錯了約莫5分鐘(感謝旁邊的麵攤阿姨讓我泊車在店前面!),兩位人民保母出現了
保母A:現在是什麼情形?
保母B:(前後左右查看車況)
我:(敘訴案發經過)
保母A:這應該是假車禍!你有沒有受傷?
我:還OK啦!
保母B:最近泰山、三重、新莊等地場有類似狀況...
保母A:(跟我要個人資料)
保母B:你真的沒事?
我:全身虛脫,不過還好。

上面就是事發經過了。

我開的不過是八代喜美,是新車沒錯,不過還算不上有錢吧?

請泰山、三重、新莊伊黛的朋友們多保重了。
我家人也有遇過類似的案件

地點在中和員山路

早上我爸開車要去上班

也是一樣

一組人騎車來

說我被A到他


我爸是那種木訥的中年人

當然停車 也願意出一千給對方

這時候 後面突然來了兩位熱心的路人

一起幫腔 說一千不夠,猜是看到我爸掏出皮夾

後來開口要價三千

我爸不肯給 說要報警

這話一出

對面一個年輕人(我爸說看起來18~19)

出手灌了我爸一拳

我爸眼睛整個淤血 俗稱黑倫

我是覺得

詐騙要錢要幹麻那其次

我爸都幾歲了還出手打他

老人也打 我要是在場.....把他頭塞到他屁眼


後來報了案也不了了之

總之

遇到這種事情別荒

撞到人也不是什麼天大的罪(我指輕微,其他情況另論)

都可以下來跟你喊價的是傷多重?

賠多少也不是對方決定的


再說一個真實事件

之前有位朋友去當兵

放假跟同梯的好友一起開車出遊

那種大型休旅可以做很多人的哪種

不知道哪個不長眼的歹徒也一樣

說我朋友開車A到他

最後幾名大漢把他們包起來

腳自然就好了

大 快 人 心

已經有惡徒落網了!

新聞如下:

你撞到我啦! 路邊硬索醫藥費
更新日期:2007/05/15 07:10 記者:記者盧禮賓/新莊報導

陳正南與林崇賢利用駕駛人花錢消災、息事寧人的心理,一搭一唱,涉嫌製造「假車禍、真詐財」,誣指駕駛人擦撞到機車,索賠醫藥費,屢試不爽,前天重施故技時,終於栽跟頭,被依詐欺罪嫌送辦。

楊姓駕駛人(28歲)向警方表示,前天上午他開車行經泰山鄉新五路時,有毒品前科的陳正南(46歲)騎機車追上來攔車,示意他搖下車窗,說他擦撞到陳的機車,導致搭載的朋友林崇賢(36歲)摔倒,腳踝扭傷。

當時林崇賢在不遠處假裝抱著腳喊痛,陳正南叫楊載林去就醫,楊一時心急,就載林到泰山鄉明志路要找國術館,但沒找到,林即說要請朋友載他就醫,叫楊隨便給個2、3千元,最後以1500元達成和解。

警方說,同住泰山鄉的陳正南、林崇賢,是泰山分駐所鎖定的毒品涉案對象,當時3人在路邊「喬」醫藥費和解時,副所長許煥松與員警執勤剛好路過,以為是交易毒品而上前盤查,意外查獲是最近一再發生的假車禍真詐財案,立即連繫之前被騙的高姓、駱姓駕駛人來指認無誤。

駱姓車主說,他也是載對方找國術館找不到,對方要2000元,拿錢後還要他的名片,表明如果不夠,還會向他要醫藥費後就騎機車快速離去,當天晚上對方就來電說照X光骨頭裂開,花了4000元,約他隔天碰面拿錢,經他堅持到分駐所交錢,對方無奈才答應,但結果在分駐所一直等不到人,才確定被騙。

他說,被指撞傷人時,他沒注意車子有無擦撞,只見對方抱著腳喊痛,他要看傷勢時,對方卻說牛仔褲太緊,褲管拉不起來,不讓他看。

高姓駕駛人說他本來不肯當場賠醫藥費,要連絡保險公司和警員到場處理,但對方說趕時間上班,強索1000元醫藥費,他為免麻煩,付了500元和解,事後發現自己汽車子根本沒有撞痕,過了3天,他又在明志路看見陳、林,跟蹤他們至新五路,又見他倆與一名駕駛人在「喬」醫藥費賠償,他出面制止才沒有得逞。

陳、林兩嫌在警訊時稱,如果沒有撞傷,駕駛人為何要送林去看醫生?至於擦撞車子為何沒撞痕,陳以「我不想說」帶過。

車禍應報警 莫和解了事

發生輕微交通事故,肇事人為避免麻煩,大多寧願現場賠償和解了事,但這樣做容易衍生出後遺症,警方說正確做法是報警處理。

警方指出台北縣警察局的「交通事故處理流程」,臨場處理的輕微車禍方式,凡車輛毀損輕微且無人傷亡,應先將肇事汽車的4個車角、或肇事機車輪胎用噴漆、粉筆或尖硬物在地上標繪定位後,迅速將車輛移置路旁的不妨礙交通處所,再報警處理。

一般交通事故(不含輕微交通事故)為讓警員蒐證、調查,應暫時保留現場,立即報警,但須在車輛前後適當位置放置警告標識,以免妨礙交通或再次發生事故。

在台北縣內發生交通事故時,可撥打110報案或交通隊免付費電話:0800-261007。報案應清楚說明肇事地點、時間、車種與號牌、有無傷亡及報案人姓名、地址等資料,報案後在原地等候處理人員抵達。另外,肇事人親自報案屬於自首,刑責可減輕。

恩~我也跟大家報告一下這種事情..我本身也遇過..而且就是在新莊..就是在民安西路那邊..更巧的事情是過程都一模一樣~只是發生時間在五年前吧!(這個很久了吧)
那時候我開一台破破的嘉年華..剛好晚上11點多從女友家要回自己家..經過該路段就有兩位阿伯騎著一台破破的機車跟我說我撞倒人了....奇怪..我怎麼一點印象感覺都沒有?
當下..我就跟他們說真的嗎?沒下車~我就開車回頭去看..哪裡有人?再回頭找那兩位阿伯..也不知道跑去哪裡?事情過了很久,我還不確定是否有撞倒人?(回家檢查車子是沒有傷痕)..
原來..事實是這樣..解決我心中多年疑惑!
若你是男的漢操還不錯的假裝打個電話,就說: 不要急我請我局裏的同事來處理一下,他若還不走還白目的問是那個局的,在中和就說中和分局的,保證他拔腿就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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