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H720112 wrote:
對方部分第一時間我已有辦出險,由保險出面負責這樣行嗎
老實說,不建議這樣做
樓主今天你的情況是最糟糕的...對方有傷你無傷&你的肇事責任應該比較大。全世界只有兩種行業需要做形象廣告,一是政府,二是金融保險業...你放心讓保險公司單獨面對因你而受傷的受害者嗎???
CCH720112 wrote:
我打電話當事人不接 不知怎麼跟對方談
現在只能用簡訊 可是對方因該會告知"代理人"
由代理人與我聯繫
對方電話不通,你也只能乖乖照三餐打,要留通話記錄,證明你事後依然有持續關心對方。
至於什麼代理人的...沒有當事人授權哪算代理人???對方如果敢說他是代理人,那就請他拿出授權書,大家立刻坐下來談和解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