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大撞之後維修、報廢or買新車的掙扎


放鳥光 wrote:
本人的車是2005...(恕刪)



我個人兩個建議..

一.換新車一勞永逸

減少後面車子又是狀況一堆.花更多時間去搞車子問題.

二.換二手車減少支出.

可以找原廠中古車比較安心.再去花一筆不到一萬塊的檢驗費用.


買現代車心臟要夠大粒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

放鳥光 wrote:
本人的車是2005年...(恕刪)


如果是我就拿保險賠的錢再找一台同款車(或年份新一點),

再撐個幾年不是問題,

這樣就有零件車可用(少花維修零件的錢),

因為看來是車架問題比較嚴重,

車上零件應該都還能用,

卻不用擔心修不好的後遺症,

可以移植的就移到新買的車上去,

這樣也不用花什麼錢,

又有備用零件,

重點是這台車車況好的不少,

找到同款好車比較容易,

希望有幫到你。
有時大修後比買2手車還麻煩,如果還沒小孩想賭人品可以拼修好它,但還是最建議LP掐著買新車,再不行買一台出廠5年以上的二手車,這樣持有一年以後有計畫買新車還可補助5萬

放鳥光 wrote:
我在網路上看了滿多經驗分享,即使要求恢復原狀也是被用殘值以及折舊下去算,很少說一毛錢都不用自己賠?
假設殘值僅為原價的一成,那修理的零件錢也是賠一成


若要求的是回復原狀,那肇事者就得回復原狀,但修復過程中需更換的零件則不限使用新品,亦可使用凱汰品。若需使用新品,則就會被要求負擔零件的折舊差額。至於鈑金烤漆之類,那屬於工資,不算折舊。

也就是說,若想一毛不花,就主張回復同年份原狀,Escape賣得很多,凱汰品應該不難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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