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力克斯~* wrote:
個人覺得超速1公里就該拍照取締, 照著速限開完全不會有問題!
說實話,我心中很認同您這句話。
在高速公路上,常看到很多勇士,
明明大部分駕駛都遵守限速及維持安全車距,
但這些勇士卻都幾乎是貼著前車的屁屁開,
一有機會就努力超車,完全不在意安全車距。
但一發覺前有測速照相,就立刻龜縮起來,
待過了危險區後又恢復原狀,我覺得您既然
是趕時間的話,就應該勇敢的讓它照相啊!
為何要降速?表示您也知道自己已經超速了。
但話說回來,也的確有不少駕駛的限速不對。
車子的快樂表一直不見有關單位給出適當處理,
明明可以做到與實際速度幾乎零誤差,但卻
規定車廠要訂出一個灌水的速度表,現在
很多人會自行加裝可以顯示真實速度的 HUD,
就更加凸顯出大家車速相對誤差太大的問題。
但是,不確定自己的車速是快樂表的駕駛,
認為自己沒錯,已經保持在最高速率極限了。
卻不知自己已成為後車眼中的龜車路隊長!
在這種情形下,自然不斷的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大家一直吵個不停!
我真得覺得,相關單位應該要重新制定車輛
原始出廠時,車速表必須要能達到最小誤差
的標準才准上路,而不是為了避免駕駛超速,
而用騙的方式來讓駕駛員一直被蒙在鼓裡。
個人積分:14866分
文章編號:73443744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