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on.yang wrote:
(恕刪)在"安全的範圍"內, 超過速限, 所謂的罰款其實類似"快車捐"(恕刪)
說的太讚了
,在安全範圍內,體內酒精高一點,其實類似「酒駕捐」、安全範圍內,車速低一點,其實類似「慢車捐」……不勝枚舉。太好了,所有的違規、違法的事都可以一一解套,反正都有權責單位處理。這樣內車道應該就此沒有任何爭議了吧!
另外葉少爺應該喜歡這種看法,反正葉少爺出得起錢。
nanno wrote:
沒辦法, 內側車道是小客車超車道.
中線車道是大客貨車超車道.
所以如果依照超車道可以超速行駛的說法.
不超速的小客車最好用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