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是乙的險種,那就不要管他了,如果是丙式就要看一下理賠的內容
保險公司我之前保的那家,在車禍現場就直接告訴我不要和解,報警,大大已經都有做了
只是接下來就看法律,沒有什麼一定的對錯,撞到不是一定有錯,有時是大家的程度,
讓司法和領你錢的保險公司來處理,私下和解喔,通常不是最好。
太誇張了啦~~~~~版上一堆比他嚴重的都沒賠那麼多,他憑什麼阿?

套一句謝安真的話:不要怕~~~~,請律師跟他打官司都划算,

事情一開始發生就要開始收集一切證據,包含你打電話給他的錄音及記錄,可以證明你沒有不關心他,

最好對方對你口出惡言,你想法官聽到會怎麼想。

想辦法去反駁"未注意車前狀況,涉嫌超速",對方是離你多少距離跑出來的,可參考煞車痕及對方出來的

距離,進入了"反應也來不及的區域",這曾經有案例發生,後來被翻盤成功的例子。


以後發生車禍,筆錄裡的當時速一律回答50公里算了,反正也沒科學測速。

kevinsoong wrote:
對方獅子大開口很難搞定 因為對方可以告你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
產險公司也是看你被判決賠多少 他們才會賠多少
建議還是先去調解委員會處理 不行的話就上法院囉
還有鑑定報告出來 對方要付七成責任 你也不要手軟 叫他們陪修車費七成 ...(恕刪)


對方違規肇事 以7比3的比例來看 就算有受傷
告過失傷害附民事賠償也不一定會贏
建議樓主讓對方告
另外 看樓主是否也有受小傷
記的驗傷(無論多小的傷 就算紅腫或黑青也算)
到時要告傷害大家來
這是其一
如果你的保險公司可以理賠10萬
依比例原則來看 保險公司都可以處理掉
如果雙方不合解的話
對方一定要告 那最後的下場就是
法官會先請雙方到公所和解 和解不成再去法院調解 最後通通失敗的話
那法官會依肇事責任判拘役得易科罰金
簡單的說大約對方被判6萬 你被判3萬的模式
或你被判1.5萬 對方3萬
這對雙方都沒好處 最後還是只能和解
不過通常想獅子大開口的人 初期不會想跟你和解的
一定要等到踢到鐵板才會考慮和解
最後
雖然對方受傷了 但你也不用如此低聲下氣 好像對方說什麼錯你就錯什麼的樣子
這只會讓對方家長得吋進尺 軟土深挖覺的你很軟 挖的到錢

amily7755 wrote:
小妹我在4月20日中...(恕刪)

55萬??
是她要給你嘛??= =

獅子大開口了

雖然妳也有錯可是主要應該是對方吧~

x808 wrote:
樓主:
每次看到這種...(恕刪)


你的案例警察沒畫現場圖嗎?警方沒拍現場照嗎?
因為前後撞和左右撞散落物和車輛位置是不一樣的,
而且你要去調監視錄影器,
1.事故路口、
2.同向馬路的監視器,他主張和你同向,就問他從哪開始和你同向,往前去調監視錄影畫面,在你經過前沒有他的影像也可以反駁。
3.巷子內往前去找監視器,只要車禍前曾在巷子出現的影像就好了。

另外去事故現場找人證吧,或是去巷子內便利商店和加油站看看是不是對方剛好有停留...死馬當活馬醫囉...

若你們都做過筆錄,建議你告訴他你已經去調監視錄影畫面,可以證明他說謊,要反告偽造文書他刑法第二百十四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最後,調不到相關資料的也找不到人證,話就只能送鑑定了....
這種CASE每天在法院上演就好像吃便當一樣...
檢察官我想看連看也不用看就發回和解..

這件我看頂多走到最後沒和解也是簡易判決..
一個月罰3萬....如果判2個月我看也是很多了(就罰6萬然後帶個刑事責任)

然後判完就走民事法庭...
現在的民事法庭判決也都是講證據..
要看對方拿出多少證據..
1.醫生證明
2.收據
3.鑑定報告(事故對錯之比例)

然後再依所有的款項加起來依比例賠償...
而不是那些黃牛在講可以賠多少多少.....(這些人只是出來在騙無知的人而已)
說高手...還真是太看得起他們了...

而且現在有強制險....大部份醫療的部份都可以支付...
老實說....第三人的保險公司還真的不可能賠很多...(除非後來對方能提出因腦震盪而造成什麼不良因響的醫生證明)

總之是...免驚...

頂多就準備個6萬貢獻給國庫...然後有個刑事責任..
其他的就讓保險公司去負責吧...

你越怕對方就吃你越死.....現在這個社會騙吃騙喝的人還真的是多....
無聲的風...淡藍天空..
看來大家都不知道可以跟警察說要申請交通鑑定,本人曾經轉彎被超速車輛撞上,我的車已經過對向車道中線,但是當時警察跟對方的保險員都異口同聲的說我要負7成責任,我當時都沒有回應,只跟交通警察說我要申請交通事故鑑定,過了一個月寄了通知書通知我去開交通鑑定會,最後的結果是我不用負任何責任,因為這是具有法律證明,等於我不告他就算他賺到了,最後由對方保險公司賠我的修車費8萬,對方的車頭全毀但是他自己處理,這是沒有行車紀錄器的另一個處理方法,不過還是建議買個行車紀錄器
我騎機車.曾經被汽車撞到左腳骨折(有開刀+鋼釘)
對方7我方3 (對方違規迴轉+吊銷駕照期間駕車)
當時調解時依照以往判例.如果告上法院的話差不多判10~12萬
對方裝窮壓到10萬.現場現金先給8萬.2萬塊一個月之後補
現在一年多那兩萬塊還是沒下落
還好保險保得夠多.不然遇到這種調解時候裝窮又裝兇的
因為他名下無財產.就算告了也沒錢拿.還好我不是被撞到殘廢還是死亡
不然他根本無法賠.很麻煩!!
在這邊再給大家一個參考,交通事故的責任不是警察或是保險公司說了算,以制度面來看,交通鑑定委員會的成員都是具有公信力的人員組成(當然遇到豬頭的話不在話下)警察只是做筆錄量現場,並沒有判生死,所以筆錄一定要做清楚看清楚在簽字
在這附上交通鑑定裁決業務的網址,希望對當事人有所幫忙
http://www.judge.taipei.gov.tw/np.asp?ctNode=788&mp=117051
如果你有錢有閒.給他告.現在用車禍詐財很多.我碰過
到警局和解.警局和解書沒了要印.對方說我自己有帶.不用印了.
不是老經驗是什麼.還自己帶和解書.
警察還旁邊一直笑.說對方有要賠就好.不要太超過..
我不對雙黃線迴轉.撞到了.下車看.人沒事.說雙方自己搞定.散會.一回到家.警方打電話到家.說我肇事逃逸.現場說的話.到警局完全不一樣.我一驚
機車修理7千.擦傷3千.驚嚇費3千6.我說1萬整.那有啥驚嚇費.就一萬.對方堅持要全部
好我要看車.沒車看.車叫人寄回台南修理了.最後還是給他了.我睏了.(給我盧3個多小時)
給大大參考囉.(你我情形不一樣)
高雄中華路.成功路.海邊路.中山路.名車請小心
修理廠朋友說下次要把對方電話抄起來.如肇事逃逸.怎麼會有對方電話呢
好幾個客戶.都碰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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