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酒駕的罰則要多重?才會沒有人敢酒駕

台灣就是太過於民主,做起事來綁手綁腳

執行死刑就有人權團體出來

重覆的事只會一直發生!
以認養代替購買、以結紮代替撲殺!

tracerken.tw wrote:
只要酒駕就以蓄意殺人...(恕刪)


我想只要是酒測值過高,就要直接重罰了,不管有沒有危害到他人

依目前的罰款金額乘10就好了...


目前的刑責眞的都太輕了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殺人的預備犯!
簡稱...謀殺...

殺人怎麼判~就用預備殺人來判酒駕就好了!
畢竟會酒駕的人都有撞死人的可能...說他沒認知也說不過去!
酒駕肇事 輕者.....男的剁雞雞、女的縫起來, 裝人工導尿管

重者.....雙腿膝蓋以上十公分處鋸掉, 並且不得發給殘障證明

再犯者.....強制死刑、所有堪用器官無償捐贈......
我覺得 如果撞死人

找個人開車100km/hr 撞他

直接撞他

沒撞死人

找個人開車 60km/hr 撞他

直接撞他

這次事件因為有有量測到時速之類的

直接130km/hr 撞他 然後父母在旁邊看

這樣很公平我覺得

結果如何看老天爺

非常公平

酒駕的罰則 跟口袋深不深也是有關係的...
關.
對有錢人有用.
對没錢的就不一家有用.
為何香菸的價錢可以三級跳,酒就不用?
把啤酒一罐的價錢也多徵一些稅,例如健康捐,安全捐
啤酒一罐250元起跳,洋酒8000起跳
這樣喝的還是會喝,但是喝不多,喝少就容易戒,越多人戒,酒伴就越少,自然喝酒的場合就少

不然菸就可以立法漲,酒就不用漲............?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無肇事無期徒刑,肇事唯一死刑。
酒駕傷人者,人橫撞之!
Daniell0827 wrote:
我覺得只要酒駕被抓到...(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