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ily7755 wrote:
小妹我在4月20日中...(恕刪)


買好的行車紀錄器...我有行車紀錄器..雖對方人沒事,但還是一直說是我的錯..之後警察放給他看他家長就認賠了..
一年了

歷經一次偵查庭還有三次調解委員會,和解金也從原本的55萬提高到155萬(對方家長堅稱會有後遺症,曾建議找第三間更大醫院,例如台大、榮總,做進一步詳細檢查,如果傷者是在復原中並是好轉的,希望能調降和解金,對方家長說那也是他們的精神補償,等阿哩阿渣的)

下週預計開第二次偵查庭! 這一年,只要夜深人靜就會想到這件事情,卡在心裡的事情真的不好受!

還好! 還好! 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還我清白了,對方是在距離我4個車身前的同向第三線外車道,而我是駕駛在第一的內線快車道。於第11秒時對方還是在外車道,但是於第15秒時兩車發生撞擊。

對方(機車)往左變換到禁行機車道到內側車車道且未讓直行車(我,汽車)先行為肇事主因,而我無肇事因素!

肇事路口並無攝影機,所以是透過路口商家的監視錄影帶還原真相,雖然並無實際拍到對方由外線道變換車道的照片,但是對方也對於為何轉進快車道無法清楚交代,都推說被撞忘記了!

希望這次偵查庭就能落幕了,一年來頭髮白了很多,行車紀錄器也買了,行車更小心了!
先跟您恭喜,別忘了後方也要裝紀錄器哦。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amily7755 wrote:
一年了歷經一次偵查庭...(恕刪)

放寬心吧...
我也被告過
看您情況
車鑑會判無肇責
檢察官應會判不起訴...
Jason Chen @Taiwan

amily7755 wrote:
一年了歷經一次偵查庭...(恕刪)


版大加油!!!

有空的話可以自己去蒐證,

這種明明是錯的人卻要索取高額賠償的人真的是太可惡了!!!!
還是起訴了!

行車鑑定覆議中,我車未「應充分注意車前狀況」為肇事次因!

真是一條帝王條款啊,只能等著接法院傳票吧!

去了三次地檢署,每次都還是會剉.....

真的,一次就夠我受的了!

這樣會判到幾個月罰金? 雖然檢察官已經有開示對方,她為肇事主因就要扣除她的肇責部份才能來談和解金,但是對方家長想什麼,我也不清楚!


amily7755 wrote:
小妹我在4月20日中...(恕刪)

等他告的贏醫院的話...
妳在擔心....

上法庭
只要照當時情況說明就好.....
完全不用理對方無理的回應...

如果怕賠錢....
先將名下所有財產變更在家人名下吧....

人間五十年、下天の内をくらぶれば、夢幻のごとくなり一度生を得て成せぬ者はあるべき か
amily7755 wrote:
還是起訴了!

行車...(恕刪)


我猜可能是你車速的問題,路口未減速至速限以內,
一旦肇事常被冠上未注意車前狀況,
且沒有影像可以來說明當對方出現在你的視線範圍 到 碰撞發生 經過多少時間
找個有經驗的律師 看能不能從影像中幫你找"生"機

要不要把影像PO上來,並標示11秒機車的位置和15秒碰撞時的位置??
或許版上數學物理達人可以幫你的忙...

----------------
怕什麼?
對方轉向疏失 未禮讓直行車 這是肇事主因
你背帝王條款 應注意而未注意

我怎麼看都覺得是樓主贏了^^
加油!!事情也拖了一年了
如果是我 你對我不仁 我就對你不義
記得在反咬對方一口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