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lant0157 wrote:如果再有下次,金額更...(恕刪) 第二次如果再碰到,5000元的話,長官可能也不好意思不給了吧.如果是我,他不給我,我也不會跟他要.為了5000 元去出險好像也不划算(會影響下年度保費)不過如果很嚴重,我會堅持報警處理,再出險修理,剩下保險公司會和長官的保險公司算.
LoveMiffy wrote:公事公辦我想這位長官...(恕刪) 初出社會進公司(當時台灣前十大企業)第一天新幹班訓練,一位資深協理說了一句話,十年中讓我受益無窮"有關係就沒關係了" 請各位自行領悟,個人覺得真的受用了
您所敘述的這幾段話已經決定了該處理的方式了。甲式報出險 或 自己付錢給長官做人情 或自行與長官協商賠償事宜。建議您,只要是交通意外,都應該在警方的協助下留下佐證資料。srj330 wrote:長官對警察表示對方是同事想私下處理,我家女王也礙於情面同意,也同時向他表示會進原廠檢查,有問題會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