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ric62 wrote:
高速公路警察不做為,...(恕刪)
這句話最實在,
警察不要杵在路肩,執行加強(高速)巡邏,依法當場抓下來罰那些自以為是,占用內線的傢伙,
相信當場一定有人喝采,(大家唯一認同的交通處罰)
一定大快人心後,
再雷厲風行執法後一段時間,在人人傳言屬實後,
相信沒有人敢隨便占用內線,究竟誰都不會跟自己的鈔票過意不去。
高公路內線自然而然變成用路人的特別管制禁區後,三線道才能發揮交通輸運的功能。
當初機車安全帽不就這樣執法成功的嗎?(台北市的公車專用道,誰敢占用?)
之前高速公路是雙線,現今已全線改成三線以上,該是高公警察執行公權力捍衛大家用路權的正確時機,
道路立法正確無庸置疑,
要把三線的設施管成兩線道供大家使用,錯不在使用人,
管制高速公路讓其發揮交通便利,究竟這是管理當局的首要職責啊;
就看要執法的人的心態及作為了,
每一個人都有劣根性,
不遵守的人未受處罰,其他的車主當然蕭規曹隨了,
執行公務的人員其實不笨,
為政者沒抓到民心而已。


wumingjin wrote:
警察不要杵在路肩,執行加強(高速)巡邏,依法當場抓下來罰那些自以為是,占用內線的傢伙,
相信當場一定有人喝采,(大家唯一認同的交通處罰)
小弟今天也是剛從南部返家,警察在高速公路外側車道巡邏才是最大的路障,
所有人都龜在警車的後面,不敢超車,時速只有100,連內側也是,
小弟覺得在警察的心中,超速最好抓,佔用內側車道,算了吧,
他們才沒有哪個閒情逸致抓這個勒。
回板主的話,小弟覺得cltsao大大寫的就很中肯,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除超車外禁止占用, 超車後立即駛回中間車道, 塞車時不受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之限制.
不過小弟現在都是用最高速限開在最外側啦,完全不會去用內側超車了,
因為一直加速減速是很耗油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