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可以這樣的(2010/11/14最後通牒) 請此飆車勇士勿自毀前程

的確是危險駕駛沒錯,不過是兩台
我想看看消失的前十分鐘影片!!
151515
zero0908 wrote:
又是什麼台灣
在台灣的自已 有這樣開車嗎?
想必這駕駛應該是男性

到泰國做人妖吧,
我幫你付手術費。
PFG-1108 wrote:
如果開雙線,跟逼機車...(恕刪)


文章編號: 21902709
文章日期: 2010-08-26 09:33
PFG-1108 wrote:
版大你也算高手喔,先...(恕刪)


文章編號: 21911674
文章日期: 2010-08-26 14:58

(中央社記者蘇龍麒台北30日電)民進黨籍立委陳瑩今天表示,海巡署少將黃鴻輝在公開場合發言歧視原住民,上班時間還玩電腦遊戲;海巡署海岸巡防總局長楊新義說,將召開考紀委員會討論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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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開車橫行霸道

上班時間上與所屬職務無關網路論壇不知道會有啥懲處?
又有新聞可討論

〔記者童涵旎/高雄報導〕李姓志願役士官向錢莊借錢,還不出錢就報警處理,半年來已「殲滅」8家地下錢莊。幹員透露,被殲滅的錢莊,短期內應不會找他「報仇」,但總有一天會連本帶利討回來,「很替他擔心」,建議他繼續簽約當軍人,「至少還有營區可躲」。


警酸他:志願役當久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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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面社會講道理的 欠錢不還 大概也是沒有人會挺的

到時候不是發動自己親友教會弟兄等等利用帳號來護航就可以的
奇怪

先前一post 不到十分鐘就有回應 還自己跳出來對號入座

結果真相大白後

躲起來了

和坐在那台3377的camry的刷卡急煞車的神勇樣

真是不可同日而語阿

挖勒還跑去泰國"輔導"別人

這種EQ真是髒了教會的名聲
2010/11/11 聯合新聞網

考試院會昨天修改公務人員撫卹法施行細則,明確界定冒險犯難、公差遇險、戮力職務積勞過度等因公死亡,並新增若因無照駕駛、闖平交道、酗酒吸毒駕車、飆車等死亡,即不能辦理因公撫卹。本案送立院查照後即可實施。

【2010/11/1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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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這位偉大的公務員

不要再龜縮

先前找一些打手帳號死不認錯並以攻訐性文字誣衊受害車主(此部分已保全電腦文字紀錄)

如果再不出來道歉 爲自己的魯莽錯誤行為負責

將把相關事證提交此危險駕駛人所屬單位

並靜待相關單位處理

切勿自誤

愼行慎行

ps 道歉期限為2010/11/20日
上班時間上與所屬職務無關網路論壇,是我不對,我不該用公家的電腦上網發言,是我不對,但小弟我想說幾句話:
1.我再次為納稅人說聲對不起,是我不對,我有上網就有,我不會推脫.
2.我不是版主影片的那一個違法又危險的駕駛,再者我也沒有動員其他的帳號發言.請查清楚
3.我也想知道影片中的那一位違法又危險的駕駛,接受到哪一種的制裁,因為他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害,不該讓他在路上繼續害人.
4.我是大家口中的米蟲,但我不是殺人犯,請不要將小弟與版主所提及的殺人犯列在一起.請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856508&last=23813604
5.感謝版主告知我錯誤的地方(上班時間上與所屬職務無關網路論壇),所以小弟就再也沒於上班時間上網了,但請暸解一點,不是說我不出聲或不上線,壞人就是我,社會是講道理的,請版主不要誤會.
6.小弟這次發言後將不再回應,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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