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特定場合需分兩階段打,有時乾脆運用警示燈。方向燈不光是告訴後車你的動向,同時也是提醒其他用路人注意你的車子舉例:T字路口右轉,第一階段打右燈告訴後車你要右轉,一旦做出右轉動作後第二階段打左燈提醒匯流車輛你要切出來=================================而有些巷道只能右轉出去的.就無須多此一舉的打右轉燈而是要出路口時打左轉燈提醒主幹道車別撞上你
上次被同事載去賞他想買的車.....我注意到他上車一定會順手開霧燈...我就說幹嘛都要開霧燈??他說....都裝了幹嘛不開....我說....那你怎麼不一直按喇叭....兩個人笑,他關掉了但我相信下次他還是會很自然的開啟...所以我覺得要加油的是....執法單位!!!
lee6759 wrote:大哥!山路為什麼要開...(恕刪) 太暗無路燈的彎曲山路且無連續對向來車時還是建議開遠燈一來過彎對向會因有光而先發現有來車二來真的好照路當然我方一樣會提前知道有對向來車好習慣就是會車前切回來至於市區我也不懂有一些人為什麼老愛開遠燈而方向燈對很多台灣人來說也真的只是參考總之這年代 自求多福 小心小心再小心
只能說台灣人的駕駛觀念越來越差了 只知道買車卻不知道如何正確使用 跟隔壁國家的人一樣有設計就必有他的安全考量遠燈是用在看不見路的地方沒錯但是對向會車以及前方有車時是不能開的 出了事情算誰的霧燈是為了在視線模糊不清的地方提醒他人用的所以都有一定程度的強光方向燈是會直接影響他人判斷的東西 不管幾輪的車行駛在路上就是一個移動障礙物只要有可能影響他人管你有沒有出事一律都算是公共危險罪可惜台灣罰的太輕了才會層出不窮 應該多學學其他先進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