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道內側開慢車的下場! 轉PO

高速公路行駛內側車道未達該路段限速之上限是一回事

取締依據需依法行政又是另一回事!!最高可涉及憲法關於人民之財產權,應予保障
看來這位開單的員警可能私底下在高速公路開車時,被龜車搞的牙養養的

所以在執勤時,專找龜車下手

另外一種可能就是開單員警是01的會員,有聽到我們的心聲

開單就對了,名符其實的高速公路就靠你的努力了
開的好阿~!!! 內側死都不讓的一堆,會塞車都是這些眼睛有問題的人~!!!
"超車道"這幾個字都看不懂~!!!看來要注音才有人看的懂

ssmmss wrote:
速限100別人開11...(恕刪)


於法沒有錯
是您水準問題

內側車道本就是超車道
就算我開到將近一百二在超車
後方車速比我快我還是會讓出來
你擁有路權,不代表你擁有內側車道
其實我最想知道,如果自己遇到烏龜車,要怎樣檢舉會有效!

cgbvcchao wrote:
其實我最想知道,如果...(恕刪)


這個應該無法舉發..............


ssmmss wrote:
速限100別人開11...(恕刪)


這樣當然沒錯!錯是錯在在內車道還這樣做!
內車道是超車道,要維持等速請在中、外車道!
警察終於幹點正事了 要多多取締喔 不要讓龜車龜在內線我會幫你們拍拍手的

ssmmss wrote:
速限100別人開11...(恕刪)


有錯,
堵塞後方行車就錯.
Best-Zack wrote:
這位車主應該要去"消基會"申訴

原因: 台灣國產車 違法安裝"快樂錶" 及 "時速表"違法灌水 導致駕駛誤判車速

國道上面一大堆龜速車 都以為自己開110的最高限速 卻不知道 其實才開100公里
..(恕刪)


你又不是苦主,你怎麼知道苦主自認為最高速行駛而被開單

搞不好,真的是70,80龜速車才被開單!

另外,個人相信苦主是在低於右側車道車速

或右側車道無車但苦主『明顯』低於最高速,

才被取締

因為,個人認為就算苦主是以80K超70K的車,警察北北也不會開單

因為法規沒有規定內側一定要以最高速限超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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