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反正速限內開哪線道都是我的權利法律規定的車道速限內我想開哪就開哪,超車道不是超速道,你的時速錶顯示多少是你家的事,個人高興就好,沒道理已經開錶速110km(100+10)了,還要讓後面的超速違規車輛,有本事自己想辦法超車," 得以最高速行駛於內車道 " 不就是110km 嗎?(100+10)
teaman2004 wrote:人窮車爛, 真的開不快, 鬼島用vios上國道就很好用了..(恕刪) 所以, 你富可敵國, 開藍寶堅尼...鬼島的國道讓你開, 是委曲你了...是這樣嗎?有必要為了一個內車道速限跟超不超車寫這種貶低其他人的字言嗎?chen530 wrote:1.反正速限內開哪...(恕刪) "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是高公局的宣導文宣中的...你的速限內不代表別人的速限...別人要用120甚至超過120超車, 對別人來說, 你就是影响到別人的超車, 你就是造成後方堵塞行車,至於超速...你可以檢舉他啊...這種事情, 人家高公局都宣在網路上, 媒體上宣導過了, 有這麼難理解嗎?不要只挑你愛看的字嘛!!
#31 chen530 wrote:得以最高速限行駛於...(恕刪) 您還真是選擇性閱讀阿"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很多人只會巴著後面那句前提條件無視你擋到人了,不是堵塞什麼是堵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