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zamisa wrote:
好奇怪,樓主乖乖排隊還被臭罵距離太遠?
有人不知道行車記錄器的距離是有視覺誤差的嗎?
要是能用畫面判定,出事的時候警察就不用去量線的寬度跟距離了
看第一格畫面
才拉開一個車身叫遠?
那台插進來前還帶刹車
第二格前車煞車已亮
插進來的車都沒踩煞車,連車身都還沒回正
還斜斜的咧。兩張照片比對下,樓主的車還在移動。那時樓主的距離搞不好只剩半個車身。樓主一定是緩慢前進,搞不好連油門都沒踩只用滑的。
跟太緊會有兩種狀況發生
1.前車緊急刹車你刹不住,你撞到人屁股
2.前車刹車,你也剎住但你後車刹不住撞你屁股。你再推撞到前車。
錯的是跨越雙白線的車,不是樓主。他吃的是別人保留的安全距離。
試想,你今天有家人在後座
你還會選擇跟前車太緊嗎?
慢慢的帶刹車讓後車有時間反應
不是更安全?
有必要快個前進10公尺,但讓你自己暴露風險當中?
...(恕刪)
檢討PO文者跟受害人
不意外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