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交通違規處罰, 建立嚇阻功能, 降低警察工作量

您的立意是很好的
但是瑞凡...
台灣政府、立委會管人民死活嗎?
酒駕修法修到現在還是一堆酒駕
他們忙著搞政黨利益
對這種修法沒有興趣的

s52sam wrote:
版上的各位 大家好...(恕刪)


不用這麼麻煩,通通還是給警察來執行這些任務.

然後,警察抽業蹟,而不是大家來搶業蹟!

s52sam wrote:
版上的各位 大家好...(恕刪)


可從多方面進行, 可學日本將考照金額提升然後只要是有重大交通違規就是一律吊銷執照固定時間過後才能重考. 加上各種交通罰款增加看能不能改善民眾交通習慣! lol

樓上那個業績說還真好笑違反初衷, 把取締當成是一種信用卡業務而不是單純地為了人民安全的取締真可憐!

simon945168 wrote:
最有效的方法不是提高罰金,而是讓交通違規檢舉也能有檢舉獎金。(恕刪)



我也認為這最有效

荒唐的交通亂象其實可以利用政策來改善,如:

1.違規罰則累進,違規檢舉有一定成數獎金
2.有汽機車位方能買車,往後蓋房子都一定要規劃合理的汽機車車位數量
3.汽機車駕照取得難於歐美日,提高考照門檻,杜絕阿貓阿狗上路
4.違規稅金隨油徵收提高每公里行駛成本
5.收費道路尖峰時費率調高,如上下班易塞車路段過路費雙倍
6.監視器影像辨識自動檢舉系統,罰單寄到你家一條龍,增加行政效率減輕警察負擔
7.好好的檢討都市計畫的執行力道與效率

不但增進稅收促進大眾交通發展又可以減少車輛,不知道歷任政府是不是怕得罪財團?
先健全法規再說吧

現在的速限都合理嗎?

四線道的外環道限速50公里。

有些還限速20公里的鄉道

取締違規停車前有規劃出合理數量的停車空間嗎?

路邊收費停車格的劃設規則合理嗎?

台灣從來就是立法從嚴,執法從寬。

現在新建築都有強制要求設立停車空間,但是使用執照通過後,就改變其他用途
結果車就停自家前方人行道上。

不勝枚舉



nyko1225 wrote:
我也認為這最有效...(恕刪)


全民警察時代來臨
jijerwang wrote:
警力有限,民力無窮...(恕刪)

你錯了~~~
曾經有過一段時間
交通違規舉發是有獎金
但是
發生了~~
1.檢舉人組公司專門檢舉違規
2.檢舉人組成的公司,有計畫的用提出舉發勒索違規車輛車主
3.人民與警察的關係變得惡劣
4.罰單視同變相加稅,政府與人民關係緊張
5.警察的津貼少了,變成檢舉獎金了,警察士氣不佳

不要傻傻地以為
提高罰金或是增加舉發項目
就是為誰好
經營一個國家、維持秩序
不是單靠罰款就能治理得好

小孩不乖你就打罵,說這是教育
哪天被小孩從背後捅一刀
你就知道打罵不能是教育的唯一手段
有錢人不怕你罰
最好能罰勞動
weiwei5408 wrote:
您的立意是很好的但...(恕刪)
音浪太強~ 不晃會被撞到地上 !
"駕駛"是個高道德高技術的專業行為

直接拉高駕照測驗門檻就好了

緊急迴避,車輛知識通通納入


還能提升職業駕駛的社會地位和收入

又能降低車流量以達環境保護之效

罰責學日本記點,違規滿點後扣照後只能重考,吊銷就一輩子只能搭車

無照直接二十年不可假釋起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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