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人覺得某些高速公路路段制定為ETC專用是否不合理


無聊浪子 wrote:
關於五楊這一段只限定有eTag才能走 我當初就覺得有問題了
國道是公共建設 哪有蓋一條路是專門給有購買民間產品的人在走的
當初的政府就是沒有遠見 沒有開一條只有裕隆車能走的國道
導致人民都不買裕隆的車

其實 連當初加開電子收費車道 我也覺得有問題
一方面說使用率未達標準 所以準備開罰廠商(當然後面給予很多改善期)
一方面又說使用eTag的車流量大 所以必須要加開車道
到底哪個是真的啊
現在還有某些社區及公家大樓的停車場 沒裝設eTag還不能通行
我都不知道將來到底我們的社會還能糟到哪個地步去......(恕刪)



多遭?就是一群為反對而反對的人,聲量越來越大,反而蓋過便捷措施的美意的那些人,才是真的遭啊。 就像是當年要蓋高速公路,結果一堆人說浪費公帑,沒幾個人開車為何要蓋。 高鐵的時候也是, 兩岸直航的時候也有人說這樣會被大陸飛機直接攻進來。蓋101的時候還說破壞風水。

高承載管制也應該會被說違憲?

這社會如果再這樣真的是遭透了。

大家去日本都喜歡那個環境吧? 那個可是一個高度高度高度的「官商勾結」的都市啊,地鐵出來就是xx百貨,財團蓋鐵路。

重點應該是這項措施到底有沒有落實公平原則? 先裝etag的人難道不能先享有更快速的選擇去某些地方嗎?

如果有etag上五楊算違憲或是有問題,那麼買悠遊卡可以搭車八折也算是一種特權,也要違憲了
foxonline wrote:
看了許多網友的意見
有點感到莫名其妙
第一
我是提出疑問,並不是打著違憲的大旗
我也不懂啊,只是覺得不合理所以看看大家的意見
何必大動肝火?

支持,提出疑問並沒有什麼不對.


第二
我不是在說沒裝ETC不能上高速公路
我也知道可以補繳
但事實上我討論的是五楊高架路段上那段ETC專用的道路
有人說他也有繳稅那為何不能騎機車上去
如果今天市政府訂定規定,我一句話都不會說
我的疑問是為何能用民營商業機制去訂定機制?
五楊高架那段路,標示ETC專用
如果今天ETC是政府經營,我也一樣沒話說
我的問題是在於ETC是民營商業機構
政府蓋的道路卻只能給民營的機構建制的ETC的使用者用
我所謂不合理的地方是在這裡
這跟機車一樣有繳稅卻不能上高速公路是不一樣的
ETC是民營機構
就算他再方便也只能是現金、回數票以外的選擇之一
應該不能規定成某些路段只有ETC能上才對

有很多網友講過了...
就是不夠空間多蓋一個收現金的且將來要全面裝設ETC所以先裝囉,
當然你也可以說為什麼要ETC專用,而收現金的要在下面繳費完再上去.

五楊高架僅設置ETC收費門架,未裝設ETC車輛必須從汐五高架下到平面道路,在泰山收費站完成繳費後,再駛回高架路段

高公局總工程司吳木富表示,未裝設ETC車輛直接行駛五楊高架的違規情況,已經從四月底剛通車時的每天三百輛,減少至一百五十輛,原本預定勸導期後,要從二十日恢復開罰,但現決定順延至國道計程上路前都不罰。

也就是你一直在抱怨的"只能給民營的機構建制的ETC的使用者用"
等於不成立!!!

現在未裝設ETAG也可以上去啊,將來開始計程收費後,
未裝設的ETAG還是可以上去啊(車牌辦識)



第三
對很多人來說ETC很方便
所以很多人寧願矇眼無視官商勾結
只在乎方不方便
不在乎合不合理
那其實也沒什麼好討論了
我想大家的意見我也看得很明白了
我就不再多說了



ETC並沒有所謂的方不方便他只是一個計算機制,
搭配ETC的有ETAG、車牌辦識等,
我個人就選擇車牌辦識啊!
車牌辦識比以前的人工收費好,
也比ETAG好,因為有拍照存證不會有系統亂扣錢等(AB車牌狀況例外)

罵徐胖作幣還可續標,這我沒意見,
但這該去找交通部負責吧!?他們一句話徐胖就BYE了

或是手續費太高我也覺得可檢討,
像N年前民間電廠簽下大肥約,
隨然肥但卻是100%合法的,
但政府還不是一句話如果不改約就課電力XX營利稅,
還不是一樣回得來!
遠通也是一樣,只要藍綠利委偶爾假清廉一下(如最近民間電廠改約事件),
瞬間收回國有或是降手續費也不是不可能啊!
(不過相信我,收回國有,請一大批公務人員去經營遠通會更慘...)

我覺得比徐胖還壞的就是政府和立委豬公,
明明只要隨便玩就可玩死徐胖,
還整天被徐胖嗆聲...

但結論就是和五楊無關啊...
五楊並無突顯ETC的特權或KMT行政團隊的貪汙勾結或離譜的交通規則...

就好像你可以罵陳進興是個壞人,
但你不能罵他說他故意羞辱兩個不敢對他開槍的警察啊...
因為是那兩個警察眼睜睜放他走,
又不是他拿AK47或M16用超強大火力壓制那兩位中華民國的好警察...

就好像你可以質疑某些網站站長和某些廠商私下的互動,
但在人贓俱獲之前,
你也不能說站長就一定被某廠商收買...
你頂多質疑說為什麼你向人家買手機為什麼會收到服務費的收據,
但並不代表就是收買啊.


一堆利己主義者

看不懂文章意思

不是爽就好

是爽的沒有道理

這超過外包的境界了吧?




那些贊成使用ETAG的人
都只想要方便就好
那好阿
有種過E TAG車道時
剎車都不要踩
剎車燈最好都別亮
時速110 KM/H通過
這樣最方便
不然你還要踩剎車又加速的
多麻煩阿
進收費站幹嘛踩剎車
110過去就對了
這樣才是支持E TAG
jovic wrote:
為反對遠通而對自己的行車便利性過意不去我真的覺得我辦不到
說真的
我不覺得哪裡不便利啊
呵呵
里程計費原定102年1月1日實施

本來實施日期會比五楊通車時間還早

所以當初高架段並無設計其他收費方式

但因故延後實施里程計費

所以才變成現在這樣過渡期的狀況

這個議題也只能再討論兩個月

兩個月後就通通沒問題了

所以在01上面~~~這麼認真幹嘛~~~
放心,你應該請他提出證明你有上高速公路的證據。



mjferrari wrote:
小弟我有一個疑問,萬...(恕刪)
站長的服務費 wrote:


ETC並沒有所謂的方不方便他只是一

這應該是現在大多數人的聲音,我想台灣人是理性的,如果有不法一定要辦,有欠款也一定要繳,我們的權益也一定要爭取,但是非事實也不能亂說,好的就應該支持下去,我想很多反對的人可能連五楊都沒走過就蝦起哄吧!
mjferrari wrote:小弟我有一個疑問,萬一小弟沒上高速公路,

也許會發生,但去申訴應該會給你照片看吧!如果真的是車牌錯誤,應該跟你的車會不一樣,自然就取消了不是嗎?超速被照相也一樣啊!
super01tw wrote:

官商勾結之所以可行
就是因為撈到錢

無理之人之所以無理,就是因為真的無理之後就扣帽子,為反對而反對,無所不用其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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