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家子弟 wrote:就快了我打算把他的資料匯整完直接寄給泰谷光電的發言人標題"貴公司員工廖宜遠涉及恐嚇教唆傷人"大概一下就讓他gg了可是這樣好像把他逼上絕路耶 這哪會,絕路??他不是嗆每半年,換車嗎??有那個能力換車他有缺公司的薪水嗎???老闆把他辭掉對他來說:又不痛不癢的他是最好,別碰到真正飆仔或者黑道兄弟不然,他有可能每天都要跑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