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傷疑似造假】輾婦賓士男炫富 遭肉搜

支持胡志強的 酒駕同車通通罰 至於同桌勸酒的 這個習俗不太可能罰到吧 要怎麼認定
殺人者死天經地義,法官誤判輕判一律死刑,亂世用重典,台灣人和中國人一個字可形容,那就是賤,新加坡就是用重典人家也很進步不是嗎, 台灣妳的名字叫賤
幫推下去
希望大家持續關注
此事件嚴重程度實在超越MA事件太多了
扭曲的價值觀

qglay0824 wrote:
昨天晚上看到中天專訪...(恕刪)


何不考慮引進新加坡的"鞭刑"

聽說打一下要躺一個月

打個三下要躺半年是吧…

不管是飆車、放火、殺人…都先來個鞭刑如何…

酒駕也是一樣啊,打個二下管你是誰…先躺個三個月如何??

aquarise02 wrote:
會不會創下台灣史上最...(恕刪)


不要擔心恐龍法官,倒要注意恐龍法條與恐龍程序
一時的關注不代表結果是符合期待,歷歷在目各位都可以舉出例子

真正需要馬上做的是立法、修改,才是台灣社會進步的根本之道,不要關注錯方向了,台灣人!
個人認為酒駕應該以"謀殺罪"提起公訴~~~~~~~~~
還要有天價的逞罰性賠償~~~~~~~~
真的,失去至親的痛是無法彌補的~~~~~
如果現在被撞的人是某位大官的親戚...
肇事者應該很快就會被處理掉..
甚至法令會立即修改,
至於現在這悲劇,
有錢人認為我兒子 很乖...
因為他們認為只要賠錢就可以了事...
這社會..哀...
就像 (陳銳)<-現身在賭場,
又要老爸帶著他去說明..
他真的有改過向善嗎?

makiyo 與友寄...
還不是緩刑.賠錢了事..

李進良,大炳,余祥全,陳冠希

富二代..靠爸一族..公眾人物亂搞...
這不都是社會亂源嗎?
但這社會還不是默默的在接受他們..原諒他們!

我已經冷眼看待所有這些人搞出來的事件,
台灣法律..只保護有錢有勢的人...




希望恐龍法官不要出來亂

酒駕的刑責實在是太輕了
小女孩的父母去世了
就判他父母死刑嘛
害死人家父母就讓他嘗嘗一樣的情況
反正這小子沒生存的能力
他一個人也活不了
而且他們的財產要用來照顧這小女孩到嫁人為止
這期間還不準有任何他們家的人接近小女孩
讓他們一家從天堂到地獄
我看到這篇文章了!!
現在的政府!法律!皆靠不住!!
叫葉家賠償!!免了吧!!直接關到老!最快了!!
我個人願意收養這個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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