ガンニッピ~ス wrote:
+1
遇到類...(恕刪)
為何一定要選擇打人或被打?還是現在大家都這樣教小孩的?
結論...絕對"不能"打人...但也"不會"被打...這樣不是很棒嗎?
說實話,雖然樓主的講話方式就我看來...很爛,其立意卻是好的,各位可以討論他的說話方式,但卻不該質疑他的行為。 ( 更別提有人說,聽到樓主這樣講話,說不定也會打人。...打人很好玩嗎? )...你們可以說這是正義,但我寧願說他只是在做一件對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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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候,所謂的社會歷練反而是一種迂腐!尤其上面有些大大的言論讓我不禁想起過去一件事情~
以前台北南山某區域經理想用技巧汙掉我親人的喪險費,我都出面跟他談了,他還說他就是要吃這條,連我親人的老闆都說給那個經理賺一些也好!我想這些大人們應該就是用有大大所謂的"社會歷練"在思考吧?
也就是所謂的人情世故...
那個老闆還跟我長輩說,小孩就是年輕氣盛,不懂事。原來...所謂的社會歷練...所謂的懂事...就是這個樣子?而這些人也沒半個是不想跟我計較的。但在我認知中,我只是在做對的事情。
不過這是題外話了...見諒...(附帶一提,台灣社會太愛走情理法了,在下偏好理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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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今天最大的問題點只有一個...那就是樓主打輸了...否則一切就沒問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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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說的是...不能指責某人做錯了...什麼時候變成常態正軌了?或是該說...現代台灣人已經無法承擔破壞體制的後果?
( 有人說"柿子只敢挑軟的吃....不是真的正義......",那何謂真正義?今天就算有人用盡所有大大們所提的"說話技巧"去跟飆車族談正義,那也只是愚蠢,更何況,壞的不是飆車族,而是有人藉由飆車族所惹出來的事情,但在群體意識下,正義與否早就已經無關痛癢了。)
我早就灰心台灣的公民與道德了。要說我過於刻板印象也罷,但是台灣很多人的作法實在是讓我...莫名奇妙。
以下列舉列到死:
轉彎車搶直行車的道路權;超車不打方向燈;超車愛從別人車頭插進去,還自以為技術高超,總忘了是別人在讓;不買車險,等撞了車又來哀;抓人家辛辛苦苦復育的螢火蟲;看長官做壞事不報,還安慰自己這是人情世故;推給因果論;只相信自己的正確是正確,指責他人的正確是嗆聲(那跟大陸菜市場比的話又該怎麼辦?);放任自己小孩在別人地盤橫衝直撞,等到出了事再來比聲音大;把小孩的教育責任全推給了老師,而忘了自己的身教言教;一群會幫小孩完成作業的父母,還自我安慰課業太難;把不打勤不打懶專打不長眼奉為圭臬的人,順便一代傳一代;忘了全台灣沒當兵的人跟當兵的人一樣多,或更多,也忘了殺人的人很多是當過兵的;做錯事被指正時,還要對方用做錯事的口氣說話,否則做錯事的人會反向變成對的;......等。
最後題外話,佛經寫人很難相信佛說的話,天主教也說信神得永生。而這不也正是固執......算了,扯到宗教又是一個麻煩,到頭來不也是比拳頭比人數,誰說佛說的就是正確的,誰說神說的就是正確的,更嚴格來說,誰說佛說的就是佛說的,誰說神說的就是神說的...知道我下兩句要說什麼了嗎?
好啦...做最後結論...全部的人都是源自小時候會吵才有糖吃所導致...這樣夠以偏概全了吧。
Vedfolnir
內灣當地的居民或當地政府完全無作為,所以才讓你受難。
所有當天看見他們惡行卻沒有任何作為,所以才讓你承受一切。
如果當地政府機關有確實做好宣導和防範措施,就輪不到你出聲。
如果內灣居民在乎當地的觀光發展,不會有人抓螢火蟲,因為到了內彎就知道螢火蟲不能抓。
因為內灣居民不在乎,所以天天有人抓。
那條小路很暗,所以即使和對面的人擦身而過也很難看清對方長相,
也因為如此,那些敢怒不敢言的懦夫更顯得懦弱。
如果經過他們身邊的人都向著他們大叫"抓螢火蟲沒公德心",
我想步道還沒走完他們也不得不放掉抓到的螢火蟲,
前提是他們還有那麼點羞恥心。
步道的兩端該設有宣導義工或警察,直接對試圖捕捉並帶走螢火蟲的人開罰,
罰金必須有累進和嚇阻的作用,比如抓一隻罰五百,兩隻一千,三隻一千五,
並設有檢舉獎勵,以防盜蟲者以不透光容器偷渡。
很遺憾內灣人不在乎。
我想你應該繼續見義勇為,但事先準備好防身準備。
白天就帶支鋁棒,晚上就帶支鎮暴手電筒,
但是你要隨時做好出手的準備,如果你不敢打人,那你還是要仗勢而為,畢竟雙拳難敵四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