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酒駕的罰則要多重?才會沒有人敢酒駕

痛恨酒駕!!

自己醉了撞死自己還不打緊,最怕還拖人下水
所以直接判唯一死刑比較好旗下財產充公理賠,但先勞動服務5年,期滿後賞"土豆一顆"器官強制捐贈
不得上訴!!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死刑~
拖去北門˙公開斬首..這樣我相信沒人敢再犯罪了!!
清醒的時候都會怕
但是喝了之後什麼都不怕了
這就是為何有人敢酒駕了

gueet wrote:
再者,如你所願通過這種重刑度的法條,要加蓋多少間監獄,現在監獄已經人滿為患了...(恕刪)


而且沒有人願意給蓋監獄...
死刑好了拉...因為"有些"有錢人就是罰不怕...錢多阿!和"有些"不怕死的人
...就是不怕...拖去死一死..砍掉重練好了
不用罰款.酒駕直接砍斷右腳.
日後也不會再開車.
我不建議死刑
因為判死刑是一次就給他爽
而且會有廢死聯盟出來
最重要的是判死刑也不見得會執行
到時後來個特赦又變成無期徒刑

這時候我就很喜歡"伊斯蘭教"的國度
所謂的以眼還眼跟以牙還牙
你怎麼弄商人弄死人
你就要被相同的弄回去
譬如你酒駕撞斷人的腿
那就在封閉的空間裡面
去找一個酒駕的讓他喝醉再撞斷你的腿
然後再找一個酒駕的去搞另外一個酒駕的
弄完之後再抓去關

問題講那麼多也沒用
因為那些立委不可能修法砸自己的腳
亂世用重典

你要酒駕,你有能力酒駕可以
但是不能出事
不管你出什麼事
小到自己去撞分隔島或是電線桿
大到使人致死

唯一死刑
財產馬上凍結
該賠的賠一陪
賠完還有剩的充公
也不准留給家屬

看這樣誰還敢酒駕

因為關沒有用
關出來還是繼續酒駕
關在裡面還要我們用納稅人的錢養他
我覺得死刑太便宜瞜

勞改好了..看哪裡缺體力勞工往哪補

日夜都操.也沒自由

看誰還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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