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建議死刑因為判死刑是一次就給他爽而且會有廢死聯盟出來最重要的是判死刑也不見得會執行到時後來個特赦又變成無期徒刑這時候我就很喜歡"伊斯蘭教"的國度所謂的以眼還眼跟以牙還牙你怎麼弄商人弄死人你就要被相同的弄回去譬如你酒駕撞斷人的腿那就在封閉的空間裡面去找一個酒駕的讓他喝醉再撞斷你的腿然後再找一個酒駕的去搞另外一個酒駕的弄完之後再抓去關問題講那麼多也沒用因為那些立委不可能修法砸自己的腳
亂世用重典你要酒駕,你有能力酒駕可以但是不能出事不管你出什麼事小到自己去撞分隔島或是電線桿大到使人致死唯一死刑財產馬上凍結該賠的賠一陪賠完還有剩的充公也不准留給家屬看這樣誰還敢酒駕因為關沒有用關出來還是繼續酒駕關在裡面還要我們用納稅人的錢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