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要建議車廠在設計車輛時,在要轉彎前必須先打方向燈才能轉;也就是說不先打方向燈方向盤轉不過去另外為了避免打方向燈後馬上轉彎,可再加入以下限制...當車速在每小時0公里時,方向燈開啟後10秒以上才能轉;車速每小時30公里時,車輛需前行30公里以上才能轉;車速更高時,所需要打方向燈的時間(從打方向燈到真正轉彎時間)更長。當然這在設計上會有很高難度,能不能克服就交給車子設計者吧!
不過有些車的方向燈為了美觀把它設計內置(往內縮)讓其他東西在外部(例如一般燈,倒車燈....)我是覺得這樣有打方向燈的時候旁邊車輛也不一定看的到....如果跟車在後面又很遠....那沒看到也沒啥關係!這種設計真是豬....不是嗎?
據可靠消息表示:明(96)年警政署將執行有關路權方面的交通執法名稱為『改善交通大家一起來』共分四階段其中第一階段為期一年之取締項目中即有轉彎車道不依規定使用方向燈這一項屆時大家更須小心駕車,以免受罰請各位大大耐心等待............不打方向燈的情況會慢慢變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