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小弟來解釋 內車道定義..就是超車優先!

管你還是交通部還是火星人怎麼定義內車道
會龜的還是會龜
台灣北部的國道汽車數量,應該不適用內車道為超車道的認知。

國道一號重慶北路交流道以北多為兩線道設計,每天都是壅塞情景,
若內車道淨空,只限超車用,路況就動彈不得了。

國道三號木柵交流道至中和交流道路段,也是每天壅塞,
若內車道淨空,只限超車用,行車效率又更差了。

日本東京的首都高只有兩線道,車道寬幅窄,也是每天每個車道都塞,沒人在乎內車道是超車道了。
這種文已經太多了 在台灣的高速公路 早已是外線比內線快 那裏有所謂的超車道

畢竟法規的解釋 個人心證 只要不違規 你又耐它何 常開大條馬路(高速公路)的車友

不也都是 要快就外線 要慢走內線的狀況 導致有禮貌的車主 因為慢速車行駛外線的觀念存在

而讓所有的車道 都會有慢速車的狀況 而可以也願意以最高限速的車主 也只能看狀況加速

而一堆車主都當自己的車表速很準確

甚至誇張到認為自己可以判別 來車是否有超速 天啊!太不可思議 (甚麼時候可以在沒有公信力(國道

警察才有的權利)的規範下判斷別人違規與否 認為有違規 用路人可以檢舉

但也是交由法定機關去判別 那些自認別人違規 就自以為對得一方自居 真的是異類)


高速公路都不高速公路了 大家又何必在網路一直討論這個禮儀的問題 法規是不用討論

違規行為根本不是你我可以判定 所以不用討論 除非你是紅斑馬拿著測速槍

要是違規開單了 連討論都不用討論 拿紅單繳錢就是

在沒有非常明確且沒得異議的用路人行車表速儀器規範下

用路人根本沒有任何權利 判斷其他用路人是否超速

不就是一個芭樂 各自表述 而討論到最後的結論就是 反正就是芭樂 你管我吃是怎樣的滋味

但我確信 總有一天 因為某人某件悲慘的狀況 在道路的路權禮讓觀念 勢必會改變


p.s很多人要遇到才知道 但社會禮儀是由本身做起 今天不從自身做起 那也都是枉然

如果大家都有這樣的態度 久而久之 或許啦 那些不願有禮的 也會被當成異類處理 而從善如流

街口 wrote: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
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
光迫使前車允讓。...(恕刪)


在台灣 按鳴喇叭 或 閃燈 ,是會被打被開槍的.....
一堆人,老是以為 喇叭、閃燈 就是要挑釁...
喇叭、閃燈 可是安全駕駛最重要的一部份..
良好的用使 喇叭、閃燈 可以減少 80%的擦撞意外事故,
緊急煞車 + 喇叭 可以減少 95%的追撞事故.
(我遇過:我按了沒被撞,但沒按的那幾台全都撞了)
會被按喇叭閃燈,表示你開車有問題.你在恍神路線不清楚,走走停停,突然切入車道...等等
不能接受 被按喇叭閃燈 的人,自我中心太重了.不能接受別人好心提醒,
因為提醒所以沒有發生事故,就認為別人是在挑釁,這些人真不因該開車危害其他用路人.
然到要出事才來怪別人沒按喇叭嗎?

台灣的道路不像歐美路大車少,比較像東南亞路小車多.不是我們不先進,是車太多喇叭需求自然高.

我愛搞玩 wrote:
非超車者不得行駛 以前沒事開內側車道是會被開單的...(恕刪)


請問哪條法律有明訂?
那些內線龜90的自我感覺良好人士
你以為他們會上來01聽別人怎麼砲他嗎??
別傻了, 你走到他前面跟他直接講他可能都會直接無視吧

mitdoh01 wrote:
印象中雙線道是沒有設置超車道的吧!...(恕刪)

並不是這麼說,有"禁止右側超車"法條為前題,左側解釋為超車道,這好似潛規則!
(雪隧那種全線雙白線禁止變換車道應不適用此規則)
內線道是超車道, 超車可以走, 最高速限的小型車也可以走,
超車未達最高速限車, 超完要回中線,
內線的最高速限車如果發現後方有人要超車, 還是要讓. 別人超速是別人的事.

這麼簡單大家都不了解嗎??




這裡是台灣啊,交通規則僅供參考,而且先叫大卡車不要狂超車,把中間車道留給乖乖的小客車,這樣小客車才不會去占用內車道

CCL wrote:
太嚴重了,
需要前車讓道時, 閃遠燈示意 (拍謝,借過一咧),
前車打右方向燈切到中線 (甚至揮手,歡迎超車)
後車加速超越同時, 輕叭一聲 (感恩蛤,多謝啊) 或 超越後閃兩三下雙黃燈 (感恩蛤,多謝啊).

開車是可以很有駕駛道德和禮貌的~


你的這些動作,現在實際狀況應該會是

需要前車讓道時, 猛閃遠燈+喇叭示意 (e04...不要檔路好不好...還不快滾開),
前車打死不讓,想超車自己想辦法 (應該會裝作沒看到,甚至比出中指)

後車加速超越同時, 重按喇叭 (e04你老木) 或
超越後到前方急煞 (讓你嚐嚐被卡的感覺).

然後後車上01哭哭,PO出在高速公路被惡霸逼車實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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