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年頭沒駕照不代表對方全都錯
而且調解會只負責協調沒權說誰對的多誰錯的少,要賠對方多少錢
像我左轉彎被直行機車撞到後門.騎士重傷,大腿粉性粹骨折,我車半毀
屁股還沒過完就撞過來.他車都減速等...
法規規定轉彎車要讓直行車,但只有出事故,警察才會追究....這根本不合理的
就算對方超速,瞎了,故意來撞....轉彎車還是雖.除非對方意識不清或酒駕
1/20發生到第2次和解4/16保險理賠了對方50萬
含機車報廢,醫療費,工作損失(學徒),阿母請假照顧工作損失,吃補品.....等
還好保險夠賠....不然我一定上法院跟對方纏鬥
因為依肇責鑑定對方輸面大.......可拿不了這麼多
所以對方傷勢轉好想急著和解.....因快半年要上法院,知道自己輸面大
急著討50萬.....我全權交給保險公司處理,連修車也是,不花我一毛
只示下年度保費調漲粉多.....
被人撞還要賠錢....這事只有台灣會發生
A New Driving Sensation
謝謝大家提出這麼寶貴的意見,大家的建言實在很中肯.............

也讓我能慢慢走出這次心情低潮,只能說一次經驗學一次乖,有這種法規真的很不合理!

謝謝大家,我覺得mobile1真的很溫暖。

等下次調解委員會開會以後再向大家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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