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ekhyun wrote:有一條因該注意而未...(恕刪) 這是您親身經歷,還是在網路上「聽說」的呢?前陣子車禍,到最後責任肇事比出來對方全責判斷完全以路權為主雖然被撞,但還覺得滿欣慰的至少台灣交通進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