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照未成年闖紅燈撞我(對方自撞受傷,警說可提傷害告訴)

感同身受,之前被一個逆向、超速騎車的傢伙撞到車子左側,因為對方腳有受傷,然後警方筆錄說我未注意
搞到最後保險公司竟然要我跟對方和解,並賠償他修摩托車的損失,中華民國法律萬萬歲!

davidho wrote:
昨天一早上班,被一...(恕刪)
所以我覺得~在開放重機上高速公路之前~
先把法條給修一修吧~~~
不然這樣開車上高速公路~車速又比平面道路快很多~
如果重機違規超速鑽車縫又有什麼意外的話~我看被波及的汽車應該有得搞了!!!
妳好 請問如果是我方跟對方對撞 對方是轉彎車未禮讓我方直行車 初判表結果是對方未禮讓 我方涉嫌超速
保險公司打來說我肇責三成 這樣是否合理? 雙方人車都有受傷受損
dennis10 wrote:
沒那麼複雜...你...(恕刪)
如果我是開車不管什麼燈什麼路口我都會讓機車因為我連報案都很懶讓它幾秒不會死
Cakin wrote:
妳好 請問如果是我...(恕刪)


當然不合理 保險公司是要付錢的
你想 由負責賠償的決定責任? 可能嗎?

保險公司是營利單位 當然想要付的越少越好 會用各種方式跟你盧

如果你無法接受 請直接拒絕 並要求保戶客訴保險公司 你自己也可以客訴 甚至到金管會檢舉

之後保險公司會有另一層級的人跟你談的~

保險的理賠現在大概分三、四階

第一階跟你接觸是最菜的 是來當砲灰的 也沒有決定權

現在台灣的保險已經毫無服務的精神可言了...zzz

每次談賠償都跟打仗一樣 我都想直接連保險公司一起告算了
有保險都給保險處理就好了阿
davidho wrote:
昨天一早上班,被一...(恕刪)

davidho wrote:
昨天一早上班,被一...(恕刪)


分享一下我的經驗
我騎車被一位大學教授騎車闖紅燈撞上
他態度超差
說要跟我玩到底


我們互相提過失傷害
我告他部分 他為了不被易科罰金 跟我和解
和解內容是賠錢跟撤下他提的過失傷害

他判緩刑後
錢有賠我 可是故意不撤告(這邊被擺一道要先確定對方撤告才可以和解)
後來我當然是判不起訴
他之後每次拿到不起訴書就上異
我這兩年每一段時間就接到偵查庭通知信+他被駁回的信(後來我偵查庭也都沒去因為完全有拍到他闖紅燈,他後來還花3000去申請鑑定結果他又被多加一個逆向..)

另外就我汽車經驗一樣被機車從側邊撞上
保險也只有賠我修復的錢

不知道你有沒有受傷妳也去驗一下傷
他告你/你也可以告他
就算告過失傷害 只要一直道歉 最後判下來幾乎都是易科罰金30000左右
如果走到這步
告他可以拿這3萬罰金來跟他協調
叫他賠錢就撤告


個人經驗 有錯在請指教


苔灣法律來說 , 對正常邏輯人而言如同地獄 。


撞到你可能你會因為麻煩就妥協了 , 撞到我大概我就給他一袋自種黃豆回去自己吃豆漿吧 , 反正檢察官問我就說 這白痴自己撞的 , 要是法官硬要叛我賠償~ 大概也還是那袋自種黃豆~大不了就等著朋友拿黃豆去賣掉幫我交保~


所以苔灣法律不適合善良人 , 基本上被冤死的機率太大 。 應該台灣司法體系系統 9成都是垃圾吧

法律又不是您說了算或是他說了算
也不會是警察說了算
所以雙方都有提告的權利
之後就靠證據講話
這跟中華民國的法律 "鳥不鳥" 有甚麼關係??

因為您有保險
所以不管是車損或是傷害
都請保險公司處理吧
如果想要要到車價的賠償
那就堅持不要和解告上法院
或許還有一點機會
如果真的要走到這一步的時候
記得所有你能想到的都開吧
例如精神撫慰金
上班不便的交通津貼

參考看看
七星軟盒中淡 wrote:
因為如果你是佔用紅...(恕刪)


謝謝大大的說明,當初我是停在機車待轉區(中和景平路往華中橋方向,我是從連城路方向過來待轉的),當景平路這一側的綠燈亮起(連城路方向的燈號早就已經變紅燈數秒了),我正打檔要起步時就看到對方飛快從左側連城路方向過來,我連油門都還沒加就被撞上,也因為我還沒起步所以我自己有把車子穩住沒倒車(只有龍頭被撞擊到往右偏轉),然後對方一個年輕人就噴飛了...。其實當下我想要往後退的機會都沒有,綠燈一亮後面的機車汽車早就已經跟上來了,我頂多只能當路障停著讓對方撞。還好我後來是有和解,車損也不嚴重,不像開版版大那樣可能會有影響二手車價的問題,版大比較衰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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