柴油車誤加汽油 油孔旁邊有清楚標示限用柴油


要不要申請國賠好了???

一一ˇ wrote:
我真的不覺得加油站要...(恕刪)
死不認錯,硬要拖別人下水這種人台灣滿多的

不過我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認錯了,還想拉人來陪葬。
要怪加油站..
樓主乾脆怪原車主好了..怪原車主沒告知好了...
眼見都不一定為憑,更何況是聽說...
扯到爆

愛牽拖、都承認是自己的錯還是要拉人下水

九成是想看能不能多少從加油站那邊補一點回來

真的很不穴這種心態


我不是幫樓主說話,如果有人說打我啊,你就打他,是不是就沒有責任?當然情況不太能類比,我倒是想了解法律層面的見解
不能類比你講出來笑的?
有意義嗎...?
noteysf wrote:
我不是幫樓主說話,如果有人說打我啊,你就打他,是不是就沒有責任?當然情況不太能類比,我倒是想了解法律層面的見解


打人未成傷,輕傷害不罰未遂,故不需討論到責任。

打人成輕傷的話自然符合刑法相關罪名之構成要件

如被害人自行放棄身體法益

輕傷的承諾是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重傷害的承諾則不能阻卻違法

刑法第10條規定稱重傷者,為毀敗或嚴重減損五官機能,或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如果是以輕傷的故意造成重傷的結果,究竟可否以承諾作為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呢?這就值得探討了!

生命法益則不能以承諾阻卻違法,在刑法中有明文規定

刑法第275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但如果你知道對方只是開玩笑的

如同戲謔教唆一樣,此乃戲謔承諾,對方客觀上有承諾特定行為,但主觀上沒有雙重承諾意思

可能依民法第 87 條前段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

而無法阻卻違法


unnhao wrote:
不能類比你講出來笑的?
有意義嗎...?


可能具有以上意義,請參考。
潛出水面 wrote:



打人未成傷,輕傷害不罰未遂,故不需討論到責任。

打人成輕傷的話自然符合刑法相關罪名之構成要件

如被害人自行放棄身體法益

輕傷的承諾是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

重傷害的承諾則不能阻卻違法

刑法第10條規定稱重傷者,為毀敗或嚴重減損五官機能,或其他於身體或健康,有重大不治或難治之傷害。

如果是以輕傷的故意造成重傷的結果,究竟可否以承諾作為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呢?這就值得探討了!

生命法益則不能以承諾阻卻違法,在刑法中有明文規定

刑法第275條
教唆或幫助他人使之自殺,或受其囑託或得其承諾而殺之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謀為同死而犯第一項之罪者,得免除其刑。

但如果你知道對方只是開玩笑的

如同戲謔教唆一樣,此乃戲謔承諾,對方客觀上有承諾特定行為,但主觀上沒有雙重承諾意思

可能依民法第 87 條前段
表意人與相對人通謀而為虛偽意思表示者,其意思表示無效。

而無法阻卻違法






可能具有以上意義,請參考。...(恕刪)



太專業了
加什麼油是自己決定的.....何必去牽累他人~

樓主你要自己負責才是~

潛出水面 wrote:
打人未成傷,輕傷害不...(恕刪)

01神人果然隱於市...

受小弟獻上最衷心的崇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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