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reg wrote:
其實酒駕在刑法中屬於...(恕刪)
酒駕能否遏止或大幅降低,在於藅則是否有效
目前的罰款額度對99%善良老百姓確實收到嚇阻之效,
然而
對某些少部份人,確是不痛不癢
未來的罰則也必需對這些人有嚇阻性才有意義
能開高級車或本身有關係,目前罰則都是無效
現在台灣的罰則只能管好99% 的善良老百姓
可是這1%的垃圾,卻危害了99%善良人民安全生活的小小要求
因為工作派駐中國關係,所以我舉在中國的例子 :
台商KTV文化,跑攤沒有不喝酒
高階主管當然有司機,部分業務會自己開車
周六周日有一大部分會自己開車,當然包括酒後
當時酒後肇事經常遇到,通常透過管道搓掉,只要用錢,確實也擺平很多事.(跟現在的台灣不是很像嗎)
從一個官員酒駕連翻撞死幾個人後
一道行政命令立即頒下: 酒駕一律關15天
台商圈立即傳開,互相告誡,
KTV.酒吧,餐廳.附近,周五六喝酒高峰一定有公安在取締
台商只能叫司機等,打的,酒店有代開車小弟..
我們也會幫客戶叫車,幫朋友叫車,我們不想失去朋友也不願失去客人.
當然也有白目逞強者不信邪,結果當然是"關"
中國公安那一套真的有效:
酒測未過,證件,通訊器材立即繳械,當場帶走
筆錄簽完,拘留前,好心的只給你打一通電話,通常直接拘留
然後,酒駕者人間蒸發15天.
坦白說,關在那裡沒人知道
這招太有效了
關十五天好不好我不知道,
我的體會是:酒駕真的少了
之後有沒有酒駕事故? 當然還是有,比例上是少很多了
拘留15天,對正常百姓應該很有效
對天生反骨的飆仔,和人渣還是建議學新加坡的鞭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