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認為酒駕的罰則要多重?才會沒有人敢酒駕

我贊成要修法 變成 終身監禁(不能假釋)+褫奪公權

雖然很重 但也沒有比往生者慘死來的重

但是跟未來數不清的家庭身命比起來 這是必要的

有喝酒就是畜意行為,再加上駕駛更是故意的
如果沒傷人抓到要以殺人未遂處理
有傷人的就以畜意傷人+殺人未遂處
有人死亡就以畜意殺人處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最好再加上如果查緝上有包庇的警察一併適用罰則,並褫奪公權10年以上,
這樣才能真的沒人敢犯,也不會有抓到又放掉的不肖事件發生~
學中國大陸
只要酒測超過0.25以上
二話不說,先抓去關兩個星期,順便斷絕與外界的通訊
讓家人朋友都找不到

我一位朋友在大陸就是如此,無言無故消失一個星期,沒人知道他去哪
後來就不趕酒駕了

hero168168 wrote:
如題:現在的罰則過輕...(恕刪)


製造酒類視為販毒 飲酒視為吸毒 從此以後 公賣局只販售料理米酒
就是忍不住想嘴炮一下
webreg wrote:
其實酒駕在刑法中屬於...(恕刪)


酒駕能否遏止或大幅降低,在於藅則是否有效
目前的罰款額度對99%善良老百姓確實收到嚇阻之效,
然而
對某些少部份人,確是不痛不癢
未來的罰則也必需對這些人有嚇阻性才有意義
能開高級車或本身有關係,目前罰則都是無效
現在台灣的罰則只能管好99% 的善良老百姓
可是這1%的垃圾,卻危害了99%善良人民安全生活的小小要求

因為工作派駐中國關係,所以我舉在中國的例子 :
台商KTV文化,跑攤沒有不喝酒
高階主管當然有司機,部分業務會自己開車
周六周日有一大部分會自己開車,當然包括酒後
當時酒後肇事經常遇到,通常透過管道搓掉,只要用錢,確實也擺平很多事.(跟現在的台灣不是很像嗎)

從一個官員酒駕連翻撞死幾個人後
一道行政命令立即頒下: 酒駕一律關15天
台商圈立即傳開,互相告誡,
KTV.酒吧,餐廳.附近,周五六喝酒高峰一定有公安在取締
台商只能叫司機等,打的,酒店有代開車小弟..
我們也會幫客戶叫車,幫朋友叫車,我們不想失去朋友也不願失去客人.
當然也有白目逞強者不信邪,結果當然是"關"
中國公安那一套真的有效:
酒測未過,證件,通訊器材立即繳械,當場帶走
筆錄簽完,拘留前,好心的只給你打一通電話,通常直接拘留
然後,酒駕者人間蒸發15天.
坦白說,關在那裡沒人知道
這招太有效了

關十五天好不好我不知道,
我的體會是:酒駕真的少了
之後有沒有酒駕事故? 當然還是有,比例上是少很多了

拘留15天,對正常百姓應該很有效
對天生反骨的飆仔,和人渣還是建議學新加坡的鞭刑。




















酒駕肇事唯一死刑
酒駕未肇事無期徒刑
這才適合台灣人

autio wrote:
酒駕跟本就是蓄意殺人...(恕刪)


我是原PO我的方式若能立法通過

沒有一個有錢人不怕的

所有財產立即凍結賠償剩下的充公

讓他們脫產的機會都沒有,一夕之間變成乞丐

然後

不需審判,不得上訴,不得假釋

再坐至少五年牢

這樣有誰不怕的,可以跟我說一下

t3629655 wrote:
換個方式問吧.......(恕刪)


1.我不可能會酒駕,因為我堅決酒後不開車的,我的朋友都知道,知道我開車還要灌我酒的朋友.......沒有

2.就算是親戚犯罪也是只能照辦呀!

難道他們現在去搶銀行,可以無罪嗎?
酒駕法規修定牽扯了民代的自我牽制
還有黑道的酒店利益....

很難大幅度的嚴罰

我個人認為楊委員版本是國民黨計算後各方的容忍極限
就是七年以上(但是可以2/3 假釋)

問題在於酒駕認定... 以後肇事者一定會先跑(人一定要離開)

建議配套措施: 肇事逃逸以酒駕最高程度論處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