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速90真的比時速110來的省油嗎?

印象中,此問題與"介質"(風阻係數)最有關聯.
時速介於80~90km/hr是耗能最小的,
除非改變介質(譬如在水中),除非改變路況(譬如在沙漠),
否則,時速大於90km/hr以上,耗能是等比上升的,
亦即速度愈快耗能愈多,而且多很多!
cmchun wrote:
實際執行上二高在限速...(恕刪)


我在摩沙高通常都是開115-119公里的時速,而且遇到條子伯伯我也沒有減速過.

我覺得113公里那是網路謠言喔.
唉呀 ... 113 以上就會抓是真的啦 ... cmchun 兄 ... 真的不是 120 才抓啦 ... 消息來源紅斑馬

不知道板上的 police 兄是否會上來證實一下... ... 除非偶滴紅斑馬車友騙偶啦


我只能說...側速儀器和車上時速表,都一定有誤差值存在...

為何要放寬10公里??其實這法令上並無依據,規定100KPH,開101KPH也是能告發的

但為了避免測速儀器及車上時速表所造成的誤差值過大(例如你看到車上的時速為100,但測速器測到的是103...),造成民眾的質疑,所以才會放寬至10公里....

但最主要的,還是取決在儀器的精準度;執勤人員在使用前皆有受過一定的訓練,人為的因素較能排除,但儀器可就沒辦法了...誤差值不是靠嘴巴說的...

至於在執勤上是否真的限縮至3公里,這我就沒辦法肯定的說了,畢竟我不是在紅斑馬那邊,但照相機一架真的不便宜,不是說換就馬上換的東西...

但我只能說,要控制在3公里之內,是有點難度,且會造成執勤上的困擾...

以上只是小弟的感覺...我覺得那封郵件的真實性,尚待考量...
討論著
就變更超速問題了

以我個人經驗
汽車確實在90~100之間較省油
因為我住雲林
每年回去十次左右(台北~雲林)
我發現有時我如果全程開100~120之間
那我的30公升的油是不夠來回

但是我如果開90~100之間
那我的30公升的油可以來回跑

另外有人提到60公里省油
這點應該是針對100cc~150cc的機車來說
才符合
機車你慢於50以下或是高於80以上
都是相對秏油的

這是我個八年來的開車跟騎機車
所累積來的經驗值
給大家參考看看了

lichai wrote:
問題是測速槍不是100%準確,可能調快7公里,這樣113就有可能被照了(當然收到照片上面印的還是120km/h)…blockquote>
一般來說,這種東西不都是需要經過標準局檢驗與調校的,不是說調就調的
如果真是紅斑馬自己可以調,這樣公信力何在??
就像是加油站的加油槍一樣...如果可以讓加油站自己調校,那大家加油不就很可能被坑啦
同樣的,計程車收費表也是一樣的....
leeghost wrote:
但是我如果開90~100之間
那我的30公升的油可以來回跑...(恕刪)


原來leeghost大大有實測經驗阿...
不曉得您的愛車是什麼廠牌幾C.C的呢?

看來以後還是盡量開90~100就好了
反正就算是台中到台北,時間上也差不到半個鐘頭
還可以多省些油錢跟機械上的磨耗...
花開堪折直須折; 莫待無花空折枝。
恩 ... 特別等朋友下班再企問一次囉 ... ( 118 以下 ... 大概不會抓您 ... 這樣了嗎 ... ) ...

不過偶低朋友問偶一句 ... 大家好像都粉喜歡*測試 ... 紅斑馬或雷射槍的極限喔 ...
說太多都是廢話 大家測測看就知道
我一年要跑20趟以上台北台南來回,以全程2高來說
特別試驗過幾桶油 確實保持95~100 KM 會比保持110~115 一桶油要多跑約70km上下
(畢竟有些路段無法定速會有一些誤差)(總共紀錄過50桶以上的油耗)
opel 2200cc, 油箱燈量加到油槍跳起約51L, 95 中油,

開快車說要省時間是為賦新辭強說愁啦~
台北建國~台中中港, 115KM 也才比95KM 快17分鐘左右, 只要發生事故一次 數十趟的17分鐘都不夠貼, 維持95比維持115容易多了, 但115 KM 對自己和他人的潛在危險確提高不少
Ida102 wrote:
我記得以前修汽車工程學時,書上是說60MPH,算是讓引擎轉速最省油的狀態
但這數據終究是實驗得來的,實際情況當然也沒那麼完美
因此國外的速限常訂於60MPH,也算是有依據的吧
P.S.60MPH,大約是96KPH,因此我國時速大多是訂100KPH

我的車上有行車電腦,可以顯示動態油耗,我很早以前就發現以96km/hr定速行駛是最省油,90km/hr還不是最省油(我的車是液晶儀表板,所以可以顯示精確速度),我曾經從台北到高雄一路盡量以96km/hr定速行駛,結果才用半桶左右的油,正常開(100~130km/hr)的話約要0.8桶!
另外還有一個省油帶,就是60km/hr,不過這個速度若在高速公路上開一定會被叭死~
以前發現這個是的時候就覺得有點驚訝,可是也沒想到要查證,現在聽大家講起來還真是有那麼一回事耶~
由於測量誤差而放寬的間距的確是10%
所以條子是不會故意在中山高開110公里以下的超速罰單
二高也不會開120公里以下的罰單。
因為如果開這種單,駕駛人是可以以測量誤差要求裁決的。
這樣弄到最後,搞不好還要檢查校正測速器。
警察用的測速器,很少是真的能夠過檢驗的~
所以他們不會自找麻煩。
當然這只是我某個朋友講的,他講的也不一定對
如果有人能出示在二高上被開時速120KM以下的罰單,那就真的才是鐵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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