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o0454 wrote:這是告訴乃論罪吧, 而且是商標所有權人才能告, 你哪時看過車廠來告車主的? 更何況還有賣商標的人, 如果是仿冒的MARK車廠也會先告有營利行為的商家吧, 若MARK不是仿冒的, 那我買的東西貼在車上自然也沒有侵犯商標法的問題.
我只是懶 不是笨
當然我並沒有反諷你的意思
商標法又不只是62這一條而已
想知道還有什麼條文--自行去查
不過我要說的是:以訛傳訛 用自己的想法去解釋商標法的才是你
doco0454 wrote:
你這講的是監理處的登記資料吧, 與MARK何干?
沒有違法的事警察哪會來管啊? 太多人以訛傳訛或隨意引申, 一整個無言...
刑法 第 253 條
意圖欺騙他人而偽造或仿造已登記之商標、商號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千元以下罰金。
我只是懶 不是笨
當然我並沒有反諷你的意思
不過我還是要說:以訛傳訛 用自己的想法去解釋刑法的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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