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e_altis wrote:陳情案件回覆(列管編...(恕刪) 我也不太喜歡亂改燈,以及不在正確時間開燈,但是以我所知,前霧燈其實是照路燈,這個錯誤已經錯誤好久了,若各位網友有看過高級進口車左右轉彎時,注意看車子本身前面左右的燈會亮,而我本身開的車就有裝所謂的霧燈,實際上山遇到霧時,開了所謂的霧燈作用根本不大(我後來有去換黃色燈泡),以上知識是我時常去私人修車廠老闆告知的。
ncbai wrote:一般所稱的霧燈,位置...(恕刪) 在台灣在市區,大約100輛車有30亮會開霧燈吧大約有5輛不開燈吧數量之高實在令人驚訝,警察不抓只是怕引起民眾反彈說擾民吧跟警察本身懶吧沒辦法這就是台灣多數駕駛人很王八
r0923r wrote:晚上無風無雨無霧的開後霧燈,這種人心態.....非常可惡! 又不是你眼前無雨無霧,全台灣就無雨無霧,無雨無霧頂多只是眼前看到而已吧!開一段路之後,誰知道會不會又有雨?誰能保證1~3公里外(幾分鐘的車程)有沒有雨/霧?這也是開霧燈很難取締的原因,自己眼睛看到,就以為是全世界就這樣,這種人心態才.....
flycode wrote:開一段路之後,誰知道會不會又有雨?誰能保證1~3公里外(幾分鐘的車程)有沒有雨/霧? …那…是不是應該一上車就大燈、霧燈、方向燈、近-遠光燈、倒車燈都打開因為誰能保證1~3公里外,你需不需開遠光燈、左右轉、倒車…
給大家高興一下…開霧燈真的會影響用路人…至於樓主遇到的那個警察真的是…太混了法條規定在非特定狀況下就得開罰,搞不清楚狀況的條子~RE:違規開啟後霧燈service@tcpb.gov.tw10:05 (22 小時前)寄給 我交通警察大隊: 親愛的xxxx您好:您於101年10月3日寄給局長信箱的反映事項,查處結果,答復如下:(一)有關您檢舉車號xxxx-ZE自小客車於本市南屯區大墩路與大墩十街口交通違規一案,經交本分局第四分局查處並檢核所提供相關影像資料,違規事實明確,已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予以逕行舉發在案,並責由轄區派出所,加強該路段交通違規取締,以維護行車安全與交通順暢。 (二)若您發現該處仍有交通違規情事,請直接撥打110電話向本分局勤務指揮中心反映,本分局將儘速派員前往查處。 (三)感謝您對警政問題的關心,並請隨時對交通、治安提供建言。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敬上 承辦人:交通警察大隊 警員吳松樺 聯絡電話:04-23289285 10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