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我親身的例子,之前停紅綠燈被貨車未保持距離由後追撞(現場還有義交做證),怎樣看肇事責任百分百是對方,但他一句3萬要嗎?有本事告我,我就告上法院了.
事前我上網做了很多功課,包含請原廠報價單工資與零件分開,零件皆請原廠用中古件(原車復原為主),修一修花了近10萬.告他的過程對一般的小老百姓還真的是折磨,不想題了......
花了8千請律師寫了訴狀後等開庭,本以為正義終得伸張,結果害我不得不配服柯賜海.
法官看了看狀紙,啥都沒問被告,反而直接問我們以8折的金額接不接受合解,我訴狀上所提陪償項目皆以法律所訂的規範求償,法官第一句話竟是幫那惡人打了8折...............無言.
更扯的是,被告直接說沒錢一次付,法官二話不說就幫被告想了分3期這個好方法.......
難到我就活該倒楣要一次付清給原廠?
別問我為啥接受法官提的條件,因為法官語帶恐赫,好像不接受的話他的判決條件會更差.
就這樣,我辛苦準備的一切,只為了合理的悍衛自己的權利,就這樣一下子在法庭上草草了事.
我看你還有點誠意,才告訴你我的遭遇,當然我相信不是所有法官都這樣惡質.
但我想,只要你在庭上,提出你的誠意及你能力可以解決的方法,
我百分百相信,法官會讓您美夢成真的.
一切只因台灣司法不公,而這並非只是句口號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