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問題.請問我該怎麼辦(急

開版的大大,告訴您一個事實,就是柯賜海常喊的"台灣司法不公",台灣的法律是保障惡人,迫害善良老百姓的,所以您別擔心開庭的事.
以我親身的例子,之前停紅綠燈被貨車未保持距離由後追撞(現場還有義交做證),怎樣看肇事責任百分百是對方,但他一句3萬要嗎?有本事告我,我就告上法院了.
事前我上網做了很多功課,包含請原廠報價單工資與零件分開,零件皆請原廠用中古件(原車復原為主),修一修花了近10萬.告他的過程對一般的小老百姓還真的是折磨,不想題了......
花了8千請律師寫了訴狀後等開庭,本以為正義終得伸張,結果害我不得不配服柯賜海.
法官看了看狀紙,啥都沒問被告,反而直接問我們以8折的金額接不接受合解,我訴狀上所提陪償項目皆以法律所訂的規範求償,法官第一句話竟是幫那惡人打了8折...............無言.
更扯的是,被告直接說沒錢一次付,法官二話不說就幫被告想了分3期這個好方法.......
難到我就活該倒楣要一次付清給原廠?
別問我為啥接受法官提的條件,因為法官語帶恐赫,好像不接受的話他的判決條件會更差.
就這樣,我辛苦準備的一切,只為了合理的悍衛自己的權利,就這樣一下子在法庭上草草了事.
我看你還有點誠意,才告訴你我的遭遇,當然我相信不是所有法官都這樣惡質.
但我想,只要你在庭上,提出你的誠意及你能力可以解決的方法,
我百分百相信,法官會讓您美夢成真的.
一切只因台灣司法不公,而這並非只是句口號而已.
忘了題,我就是在新竹地方法院,希望您能遇上跟我同一個法官,祝好運^^

看到上面大家一面倒替發文者抱不平覺得很驚訝

既然發文者肇因明確 應當賠償對方 march損失

你應當做的是去把對方原廠修的東西搞清處 對方有沒有灌水

該修多少就應當給多少

要記得 這是肇事者應承擔的責任

換成你有天被撞 要修 20萬 對方說他沒錢 先給10萬

你會不會接受???
樓上的,照你這麼說只要過錯在己方就只能任人宰割了

雖然很多人不喜歡news98的龐德,但他曾多次在節目中提到

如果你撞人家的車,你的責任是把對方車恢復原狀

除非對方是新車出廠馬上被你撞,或是對方能證明哪些零件剛好換新

否則你只需要賠償那些折舊過後零件的費用,如果多位網友所強調的一樣

法律是要保障所有的人,即便是肇事者也有他的權力,只是很多肇事者心態上矮人一截而沒有主張罷了
smallbee123 wrote:
結論:你祇要有買第三責任險, 出事的話,在你責任範圍內,對方一定能得到理賠, 祇是由保險公司來賠而已!
(大家記住嗎....去看看自己及家人好友有無買第三責任險吧, 彼此提醒一下)

+1
第三責任險除了大家知道的保險公司代為賠償外,另外一個重要的意義是,
保險公司因為要賠對方錢,會幫你「喬」事情、打官司,甚至跟修車廠殺價、
跟對方保險公司談價錢,通常同業都會有同業價,所以實際的賠償金額也會降
低。
難到君不見沙石車的駕駛撞死人沒有在賠錢的嗎?它們有房子嗎?銀行有存款嗎?有的話就過戶,然後它要告要怎樣都沒關係,最後的判決就是要賠多少錢而已或關一陣子,然後就裝死一毛錢也沒有,它也無法怎樣(找人打呀嚇呀是最好然後換成告它),
提供同事的車禍經驗:
他的CR-V是被追撞,當初還是約2年的車,警察做筆錄之後,他選擇在原廠修理,原因是擔心到時候有官司的話,原廠的證明可能較夠力,事後也是因為價錢和對方談不攏, 最後到法院告他, 判決下來當然是拿到錢了(不過也跑了好幾趟花了不少精神), 重點: 所修理的價錢法官判定是以新的零件再作折舊,(他約為2年的車), 並非全新的零件價錢, 所以他修車約17萬, 但是並沒全拿,
你的方面他修車11萬,應是工資+零件, 工資部分可能沒能少, 零件部分你可能不需給那麼多, 這部分你可能要審議
但是如果他的march修車都貴在工資則對你不利
怎麼都沒看到有保險出面調解?
你保得太少了嗎?
我上各月被撞 送到車廠 結果是對方的保險公司送零件到車廠去
還是副廠的咧 結果我車子修好後保險桿與車身的gap好寬一條
因為我車子也舊了所以也不太在意

我只能說你的保險太扯了
照理說保險要確認照相過後車子才能修
不然誰知道他是不是自己有問題的部分都算到你帳上

還有,凡是要講證據的
受傷啊 或是車子哪邊的問題啊 都讓保險去處理
不然那些程序煩都煩死你
而且保險也真的比較會喬 畢竟人家是專業的
真的不知道你的保險在幹麻
~~黑名單設定真是太好了~~
告上法院對方對他並沒有比較有利,我朋友他之們就從後面撞到前面的車,前面的車再撞到前面的車,結果最前面那台撞得比較嚴重,而當初對方也是你這種一樣,他估的價錢和實際上差距蠻大的,我朋友在賠賞上沒有達成共識,而對方就提出告訴,。而我朋友他當初有去問律師,他說去到法院上通常判決的賠賞金額一定會打折的,所以我朋友早就打算等等法院判決再來賠賞,這樣他反而不用賠那麼多!!!給你參考看看吧,你明天要去法院了,祝福你了!~~我在PPT給看到你有在生活法律版po,希望有人能夠有多點人能幫你解決這些問題!
版主手上有現金3萬
賣掉車後還有一些錢
除非沒朋友
否則以高於銀行利息跟朋友親人稍微借一下
也很容易週轉
除非版主不去工作或是還有一堆錢要繳
否則,這種金額實在沒啥好緊張的
又不是不工作賺錢
最多分個幾期賠完就是
不用這麼緊張啦~
比起高速公路上出車禍死人
雙方都非常lucky
剩下的只是花錢消災
對方告上法庭只是他保障自己權利的方式而已
這合情合理也不過分
修11萬也ok
只要拿出修理的名目單據
該賠的就要賠
換個角度想
對方好好出門莫名奇妙遇到這種事
他還要花精神跑修車廠,跑法院,浪費時間
他沒跟版主要求精神跟時間賠償已經不錯了
想辦法解決才是正途
講其他五四三都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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