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內線道開不到最高時速開單.有本事內線道.就不要藉口錶不準我更支持超車道不是超車專用道.也就是依字面解釋.不一定要超車才能開.至少法律上所有的解釋都是不論是不是超車都可以開.只要法律改.內線道為超車專用道.再來談超車道只能超車這跟機車道汽車能不能開是一樣的.機車專用道汽車不能開.有沒有專用才是重點.現在的法律是超車道不是超車專用道.道德魔人退散
蘇裕峰 wrote:看不懂中文嗎?[超...(恕刪) 您一說我也發覺了!在超車道有車從後接近,大概6成距離30M讓出,2成要跟10幾秒,1成要閃個幾下大燈,當然這是讓道個人統計,也還是有死守四行倉庫的,有車從它旁邊高速超過(140Km/h),會立刻開啟遠光燈伺候.....最後小弟當然也是抄完車視安全距離回到中線道次,也許就是要不斷變換車道才得以完成高速暢通行駛讓某些駕駛技術不佳、容易受驚、膽子小、不專心等等的人覺得麻煩,才會選擇龜在內線了事。
hiyawu761106 wrote:你這論調非常奇怪餒,我要超車不走超車道要我走哪?! 你高興走那裡就走那裡.除了加速車道及減速車道不得超車.其它你高興就好.什麼只能左側超車你可能搞混了.在多線道之下.你高興怎麼超就怎麼超.一點都不違法還有.....我突然發現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 2 條 本規則所用名詞,釋義如下沒有超車道這東西.
sunland wrote:馬上就會有人來跟你說電扶梯讓左側通行是錯的了 題外話:話說,電扶梯讓左側通行真的是錯的耶!之前新聞不是就有報了?國外已經取消很多年了,電扶梯本來就不應該在上面移動,會有危險啊!然後大眾交通站的電扶梯全面去掉「請靠左站立」的標示,不是嗎?哎呀!打錯,是「請靠右站立」。樓上的,他們找不出來的,因為警察認定100~120都屬於最高限速,除非100出頭而後面跟了一堆車,才有可能上前「勸離」。以上來自高速公路警察口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