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的時候...(哇靠已經12年了唷?~><~)
那時候還沒什麼人在用測速雷達
我再101途經一個叫做KING CITY的小地方
開的很順嘛...不知不覺越開越快
那時候是半夜~我只往前看沒有往後看
驚覺我後面有部警車狂追我的時候~~已經不知道被他追多久了
煞時間後照鏡看到警車的同時踩了下煞車後看一看時速表
哇咧~!..110英哩...那踩煞車之前是多少英哩?><
不囉唆啊~當然收了張罰單~
兩三週之後沒收到罰款通知~直接收到出庭通知><
小弟住在San Jose,竟然要前往101往南開100英哩的King City當地法院出庭
還早上八點開庭~OOXX咧早上六點前就要出發了
先跟眾親朋好友交換過意見
大家均說這滿大條的~法官問的話就不認罪
如果警察不出庭的話不認罪就沒事
有一半的機會會贏
所以當庭就說不認罪了啊
結果法官判決不認罪~則日再審~會傳發證人~也就是警察
當場有點欲哭無淚的感覺~來要再來一趟唷?~來回200哩耶
第二次出庭~法官有良心~考量我住的遠~給我發11點開庭
一進法院坐著等死的時候心就涼了
那個警察來了~而且他開很多人的罰單~我前面至少我看到的我之前四個全都被他抓的而且出庭而且有罪
換了我當然他說有罪就有罪~排我後面的也是被他逮到的~~呵呵
接著~駕照當庭扣押~說是扣押一個月啦 (只有一個月~個人覺得其實不算重~畢竟速度應該有破200KM)
然後當庭開了一張"當天的臨時駕照"給我~讓我當天可以開車回家
然後出去櫃檯繳罰單...印象很深刻~401美元~其實....真的不算貴
回去之後有跟朋友聊天~有人有在LA差不多速度被逮到過~不敢相信我這張那麼便宜
它是除了被扣照之外還被罰近3000美元~~沒錢繳~~去教堂做了三四個月的勞動服務抵扣罰款~
不過他說神父人很好~常常時間沒到就放他回家
此後回家~因為沒駕照~就乖乖的,低調的開車了
不過一週後~有趣的事情發生了
因為我駕照剛好要到期~之前沒有啥重大違規
DMV主動寄發新的駕照給我~而且在我被扣照後一個禮拜我剛好就收到了
裡面還有一封制式的信~稱讚我是好駕駛><~(汗顏)
所以我又有駕照開車了
可能...法院當時沒有去看我駕照的使用期限吧~讓我碰到這種好運的事
至於被吊扣的那張駕照...照說一個月後他們應該會主動寄到我家發還
但事實上則是至今都沒有回來過
我當然沒有去問或是去追究了....反正...也過期了........
以上遙遠的回憶~跟大家分享
當然啦~還是不鼓勵超速行為啦
但是趕時間真的要超速的話~還是請注意條杯杯的動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