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處理 - 要變質了嗎???

從樓主提供的照片來看,這個路口還真是危險!

前面多位網友已提供那麼多相關訊息,我知道的不多就不自曝其短了,

還好對方目前已康復中,謹預祝樓主最後能有個圓滿的結局!
看來你並沒有錯 路權是你的 他佔了你的路權
她要左轉 應是得停下來等待沒車後 才能左轉
而非切入內車道 直接轉

另外由他的筆錄來看吧
看他是否有打方向燈

安全帽如有戴 扣好 應不致如此傷重
這也是責任的部份

有去看他 就留多點證據
萬一上法院 也是用來保護自己
可以證明 對方在敲詐

強制險雖只20萬
別忘了 她應還有健保或勞保
不夠才會用 強制險的補償
而且計程車資都可以付的

如果他是用刑事逼民事
也得留證據 留待法庭來看 以免未來成真

冷靜 + 一點同情心 也給對方一點要隨意想敲詐的感覺即可


一般我每年除強制險外都會保點第三責任財損
上個月車禍 責任非我 也叫保險公司出來 當個顧問
如我沒帶相機 他們也會幫我留下證據
或給我初步的見解 雖然我大多能自己處理
但臨事多點細節 會省了很多麻煩

一年1000多其實很值得的
至少發生事 可以推給保險公司處理
(尤其當你與大哥級發生事故時,就很好用了)

不用浪費上班時間 也免了恐懼






KenKuo wrote:
小弟直覺想到、您是否...(恕刪)



sorry~~為大家介紹一下~~~~~北平東路是台北市交通裁決所~~~~~~
而不是~~~~~~~
所有的案件只要鑑定一定要到這裡報到
~~~難道在加油站 加油~油槍還插著被遊覽車撞到修26萬
最好是駕駛習慣也要算在我頭上
不過針對樓主交通意外沒有什麼怕不怕的只講求證據
加油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力益~我想在這每個人都支持你
oinny1大大不要生氣
我也覺得前面網友這樣講你是太過份了點
大家都是想就發文版主的遭遇來作分析與幫助
我覺得oinny1大大有提供意見很好阿

我有個疑問就是如果縣政府自己標線沒劃清楚
而容易導致車禍或者有可能導致與此次車禍有關的話
那是不是可以對縣政府提起要求賠償?

另外
我也很贊同yuank大大說的
超怕這種老人家騎機車的
尤其他們騎車的任意轉彎以及轉彎半徑之大


建議台灣拿駕照要定期考照
只要駕駛人的視聽能力、動態掌握與平衡能力有問題的話
就應該要撤照
並規勸他們不可以再騎機車上路了
oinny1 wrote:
sorry~~為大家介紹一下~~~~~北平東路是台北市交通裁決所~~~~~~
而不是~~~~~~~
所有的案件只要鑑定一定要到這裡報到
~~~難道在加油站 加油~油槍還插著被遊覽車撞到修26萬
最好是駕駛習慣也要算在我頭上
不過針對樓主交通意外沒有什麼怕不怕的只講求證據
加油為自己爭取最大的力益~我想在這每個人都支持你


對嘛!講清楚不是很好!

只烙下一個北平東路八次記錄

誰知道你的意思是啥麼?


討論區要回文、就講些有營養具體的事情

烙下幾句話、只空留一堆「莫宰羊」的問號.....

請問誰能夠神機妙算猜到你是啥咪意思!

.........分隔線

另外大家的回文都只能參考

樓主自己還是要謹慎處理、相信一切都能圓滿解決^^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To Asurdalin 大大,

對方還沒有製作筆錄,因此案件還沒有送吧!

該出事地區沒有線道標示,是否表示在交通規則上視為交叉路口??? 若視為交叉路口,我方被視為右轉,對方被視為左轉是嗎??
這個路口 昨天我路過時拍了幾張照片
從比較遠的地方開始拍,
基本上就和我之前的認知一樣,這裡是個混亂的路口.
汽車和機車有要右轉,有要直行.
有的汽車有打右方向燈 有的沒有.機車的狀況也是.一整個亂!

在這個路口發生事故,除非有錄影帶還原狀況.
否則應該是都會有一些責任的.

路口前約50M


接近路口處 機車的行進方向 為前方 小幅度往左


黑線為我猜測機車的行徑方向,藍色為汽車轉彎方向


路口圖

大型車右轉時
lu95 wrote:
oinny1大大不要生氣
我也覺得前面網友這樣講你是太過份了點
大家都是想就發文版主的遭遇來作分析與幫助
我覺得oinny1大大有提供意見很好阿

我有個疑問就是如果縣政府自己標線沒劃清楚
而容易導致車禍或者有可能導致與此次車禍有關的話
那是不是可以對縣政府提起要求賠償?

另外
我也很贊同yuank大大說的
超怕這種老人家騎機車的
尤其他們騎車的任意轉彎以及轉彎半徑之大


建議台灣拿駕照要定期考照
只要駕駛人的視聽能力、動態掌握與平衡能力有問題的話
就應該要撤照
並規勸他們不可以再騎機車上路了


COPY貼真好用

oinny1大大不要生氣
我也覺得前面網友這樣講你是太過份了點
只是大大您講話只講不到一半、也難怪人家不瞭解你的意思

我有個疑問就是如果縣政府自己標線沒劃清楚
而容易導致車禍或者有可能導致與此次車禍有關的話
那是不是可以對縣政府提起要求賠償?

另外
我也很贊同XX大大說的
超怕這種汽車嘴臉
隨意撇車變換車道甚至來個無敵大迴轉的都有


建議台灣拿駕照要定期考照
只要駕駛人的視聽能力、動態掌握與平衡能力有問題的話
就應該要撤照
並規勸他們不可以再開車上路了
-----------分隔線

好像依照您的邏輯、很容易可以造樣造句

不論是開車、或是騎車都有不良駕駛存在

為何只譴責機車駕駛?

大大可以抽空看看、版上也對女性駕駛多所意見
http://www.mobile01.com/search.php?mode=list&t=forum&sd=DESC

那是否以後就該歧視女性駕駛、要求女性駕駛每年重新考照一次(雖然這樣好像不錯...><)

先姑且不論這些二分法問題

大家就路權跟個案討論就好

不要借題發揮、不要歧視特定族群(例如老人家、機車用路人、女性朋友)

相信你也能得到大家的尊重....^^
施振榮:能在紅海立足,就有資格看新的藍海~!!!
丹尼斯先生大大

謝謝您的用心。路形就是像你畫的那樣,不過當初機車應是要左轉到左方叉路的最右邊車道 (左方叉路有兩條分隔線,三個車道)

不知丹尼斯先生 8/21 9:30 有否經過此條路線??? 有的看到什麼的話,或許可以見證什麼???

再次感謝您!
湛藍色 wrote:
TO: 1777一般...(恕刪)

強制險不是只保"對方的人"喔...
所有交通事故受害人:含駕駛人、乘客、及第三人,但一輛車「單一事故」所致駕駛人之體傷、殘廢或死亡是不在承保範圍。
後面那一句的意思是不是..自己開車撞牆就沒有理賠...
另外...
就算對方沒有保險或是不出險...自己也可以聲請理賠...
我娘騎車被開車的撞到...對方一直拖延....我們昰先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出險...
自己的保險公司有理賠喔...但是只有醫藥費的部份...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