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假車禍嗎?連交通大隊的判定都讓人傻眼!?求救神人指點合解事宜


ericlee5 wrote:
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先行這一條,是有條件成立的
不是所有轉彎車,一定要讓後車先行
如果是在路口的左彎車道中待轉,當然是要禮讓對向直行來車,而不是禮讓後面的直行車
如果是同條車道行駛,那後車應該要注意前車,並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不管是在左右轉車道,路權都是一樣的!
(恕刪)


大大這句話說的沒錯....但就現實論以及以我的案例而言.官司也請律師打了兩年多
而我也主張他為保持行車距離以及未注意前方之動態....
但最後得到的結論是除非你有把握讓對方從後面撞到你屁股
如果沒把握...而是撞到旁邊的話...甚至是後座以後的側邊
通通算轉彎車輛的錯
另外就算她真的撞到你後面了
你還是會多一條變換車道或轉彎時未注意後方之車輛
而她也不過就是多一個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以及未注意前方之車輛
這樣一來只不過從自己全錯變成雙方都有錯
所以不管怎樣轉彎車輛都會比較吃虧
沒有看完所有回文,但是看不下去了!
我也開車,我住巷子裡.
所以我每天都需要左轉或右轉進巷子
不只一次的,
這些機車騎士在我們減速要轉進巷子時
就直接的加速由左側超車
每次都是我先踩煞車
不然就又出車禍了!

其實機車都已經越過中線了
而且機車左側超車是有爭議的
(在你的車子已經在中間車道時)
你附上的事故簡圖,
也是標示出機車是超過中線
由左後方加速超車
這些都是疑點

至於交通隊的判定聽聽就好
保險的說法更是不用在意
你也可以對機車提出危險駕駛及毀損告訴

一切在檢察官未做出裁示前
誰說的都不算
不要怕上法院
只要你認為你沒有違法
事故簡圖你也認同無誤
那就上法院吧!
調解不是必須的,交通事故鑑定檢察官會送鑑定
建議你,有證據提證據
而且有行車紀錄器畫面就提出當佐證
盡你所能蒐集證據,等著應付法院所需

經驗談!祝福你!
wtevosky wrote:
大大這句話說的沒錯....(恕刪)
所以不管怎樣轉彎車輛都會比較吃虧


這個嘛 .... 也不盡然 ~
發生事故時,車主最好很清楚自己的權益跟相關法規
這樣才能確保自己的權益不被侵害

我也曾被機車還有汽車在轉彎處追撞 ..... 但結果都是對方無條件全額賠償我方損失
因此 ~ 雖不清楚你的案例是如何發生?以及當時後續是如何處理?
但原則不變 .....
總之 ~ 所有的事故,在發生後製作筆錄,還有核對現場圖時,真的要非常小心!~
畢竟事故時兩造的相對位置以及最終地點,在肇責判定上佔比是非常重的〈筆錄還比較次之〉
這中間還包含你有沒有提早打燈?你是不是臨時切換車道?甚至你的行車速度 .....
所有的這些證據 ~ 都是影響最後的判決的主要關鍵啊!


travis.huang wrote:
謝謝大家的關心^^小...(恕刪)


整件事看起來很怪

機車的行走路線根本就不合常理
一般人騎機車都會選擇從右側走吧

而且樓主這樣一來有留下肇事紀錄
明年保費應該會增加吧。算起來還是虧。

如果機車這樣走ok
那以後大家都騎一台舊舊的摩托車
去故意撞汽車算了,受點小擦傷
賺個幾萬塊,何樂而不為?

QQ_Chen wrote:
我自身有一次被撞的經驗,有順便問交大一個問題,
轉彎車要讓直行車的距離有多遠?
他的回答是:沒有距離的問題,你只要是轉彎車就是要讓直行車先行
除非你有把握迅速切入車道,讓他的撞擊點是你的車屁股正面
不然你都得讓他

那為什麼我每次在路上騎車...
我是直行車...竟然還要讓對向轉彎的汽車.....

一堆人都不會開車騎車的....連有沒有駕照都不知道......

travis.huang wrote:
難道機車本來就該騎在...(恕刪)


在這裡先恭喜版大順利和解,這樣的結果是再好不過了~
因為這種類型的車禍,結果可大可小,像大大就處理的很好,
把傷害降到最低。

小弟之前也有發生過直行車與轉彎車的車禍~
詳情可以看這一篇:

(08/24已結案)絕對路權就是不管直行車橫衝直撞都是左彎車的錯?沒錯就是這樣...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162871&p=1

目前,就小弟所知,轉彎車是沒有任何路權的,
只要車禍發生,不論對方是機車、汽車、聯結車...等,
只要對方是直行車,你是轉彎車,
那絕對會被判大部分的肇責。(一般來說,大多是被判100%肇責...)

一般車禍發生後,有請警察到現場排除狀況,
只要沒有當場和解,一般都會先送初判。

初判的單位為交通大隊,如果是A3類(無人員傷亡的車禍)的車禍是由轄區的員警判的,
兩個單位都是警察單位,並非專業的判定機構,
如果需要專業的判定車禍肇責,需要另付$3600並送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

由於警察單位並非專業的事故鑑定單位,
所以並不會真的去思考車禍原因及因果關係,
一般都是看看事故圖,法規套一套就好了...

由於我們現行的法律規定,

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48條,
汽車駕駛人轉彎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
以下罰鍰:
六、轉彎車不讓直行車先行。

所以警察單位都會抓住這一條,
只要你是轉彎車,並且對方是直行車,
不管他在你的前後左右,是否超速,是否蛇行,
只要他是在道路指示的直行路線,
他就是直行車,只要與他發生事故,你是轉彎車,
你就要付完全的肇責。

也許法律的原意並不是要讓直行車有霸王條款,
而且條文裡並沒有"絕對路權"這個字眼。

但是由於我們基層的警察單位,都認定"絕對路權"的判定原則,
所以目前以實務上來說,只要轉彎車發生車禍,"絕對"輸給直行車。

除非,你申請車禍鑑定,並走上司法程序,
才有翻盤的一絲可能性,但是一旦走上司法程序曠日廢時,
版大能在雙方都滿意的情況下和解,真的很幸運。


這裡給之前回覆的大大一個參考,
現在車禍都是用"絕對路權"判定,
只要你是轉彎車,絕對要付100%的肇責,
法令已於民國95年修改,
現在的確就是轉彎車一定錯。
一定要記住這一點才能保障自己的權益。

像版大這次的車禍,由於碰撞點在車輛的左側,
加上該道路汽機車混道,機車本來就可以在直行的道路上靠左或是靠右,
所以板大被判妨礙直行車的路權,並不意外。
加上現行法規,超速並不構成肇事的主因,
所以就算對方超速,也不會影響板大轉彎車不讓直行車的事實。

如果今天的碰撞點是在車後方,應該就會被視為後車追撞前車。
(或是推撞前車,視前車的動態是靜止的還是行進中)
肇責反而是會是後方的機車負擔。


自從小弟發生車禍後,轉彎都非常的注意,
不管左轉右轉,都會把空間吃滿,以防後方的機車鑽縫隙,擦撞我的車身左右方。
左轉的時候,也絕對等對向直行車都先通過我再左轉,
寧願等不到適當的時機闖黃燈,也不要有任何讓直行車碰撞的機會...

唉...阻礙後方左轉車流並不犯法,
但如果遇到橫衝直撞的直行車,保證你吃不完兜著走...

如果不幸發生車禍,一定要冷靜,
如果對方蛇行,一定要說對方不是直行方向的車輛,
或是裝行車記錄器,以保障自己的權益。


雖然小弟也覺得直行車有絕對路權這件事還有很多待修改的空間,
如果標線燈號作業完整、駕駛人的道德及駕駛教育完善,
絕對路權是利大於弊,
但是依台灣現在的路況及基礎交通設施都不完善的情況下,
絕對路權是否真的能降低車禍發生率?
我持保留的態度...

但是法規終究是法規...就算是不合理也得遵守,
轉彎的時候,請特別的小心駕駛,
提供給各位大大參考~

快樂出門,平安回家~

moon7th wrote:
像版大這次的車禍,由於碰撞點在車輛的左側,
加上該道路汽機車混道,機車本來就可以在直行的道路上靠左或是靠右,
所以板大被判妨礙直行車的路權,並不意外。


請教一下,
所以, 路口準備左轉在 "靜止待轉" 時, 駕駛座車門被機車撞到, 機車也可以說是在直行 ?
外線-給慢車走, 中線-依速限行駛跟上車流, 內線-超車後回中線行駛

travis.huang wrote:
謝謝大家關心^^我是...(恕刪)


這沒什麼奇怪的, 我經常踫到這種情形.
很多不會騎車又容易緊張的菜鳥看到人左轉都會像響尾蛇飛彈一樣,熱導引追熱而來,都不會往安全的右邊走

有一次我用走的穿越馬路還讓騎機車的人追到分隔島,真不知這些白痴這樣騎車能活多久.
真的會從右邊走的,十次看有沒有一次,到處都是這種容易緊張的爛人.
CCL wrote:
請教一下,所以, 路...(恕刪)


這個要看車輛的相對位置與標線而定~
所以我才說,要轉彎的時候,我都把空間吃死,不讓機車有機會可以碰撞。

如果我要左轉,並且車輛已在內線道,車輛的左側已經沒有任何的空間,
後方的機車要碰撞我的駕駛側的車門,一定要跨線行駛,
如果是雙黃線,那機車並沒有跨線行駛的路權,
所以肇責在機車。

但如果是黃虛線(分向線),這招就沒有效了...
黃虛線是分向線,當對向沒有來車的時候,可以跨線超車,
這時候的路權是對向來車>本向直行車>本向轉彎車。

所以說這種情況下,就算是你是待轉彎靜止狀態,
機車如果碰撞的到你的"駕駛座車門",
代表你的車輛已開始轉彎,已經是在彎道上的轉彎車了,
他如果是直行方向與你碰撞,
很抱歉...依目前的法律與實務上的判定,
肇責還是在轉彎車上...

像版大這次的車禍,就是類似的情況,
雖然地上沒有劃線,但是沒有劃線還是有雙向的車道及對應的路權,
(由路口的停止標線得知,這是一條雙向的車道)
所以駕駛要在心中虛擬一條黃色虛線在車道的正中央。


所以,如果要左轉,但是對向有直行車以至需要等待轉彎時,
最安全的做法是,車頭千萬不能超出對向車道,
車頭盡量不要偏移,並等待最佳時機。

如果車頭偏移,被後方機車撞到,是轉彎車的錯...
如果車頭偏移並且已侵犯到對向車道,被對向直行車撞,
一樣是轉彎車的錯...

所以車頭不要偏移是最安全的做法,除非路口有左彎待轉引導區,
不過一般有左彎待轉引導區,在雙向車道的中間都有水泥分隔島,
比較不會發生後方跨線機車追撞,因為內側道沒有給機車行駛的空間了。

還有,從等待左彎的靜止狀態要起步左彎的時候,
要非常的小心,一旦車輛開始動了,不論被哪一向的直行車碰撞,
那絕對就是百分百的肇責。


轉彎車現在就是這種處境,要轉彎就要承擔這樣的風險,
所以,轉彎的時候千千萬萬要看清楚四面八方的來車,
因為...就算直行車橫衝直撞...還是有絕對路權這個保護傘...

不然裝個行車記錄器吧...至少能舉證直行車蛇行...
不過如果車禍發生當時的相對位置對你不利...
就算有行車記錄器也不見得有用...

以上是小弟的認知~供參考~
一堆人在講轉彎車要讓直行車。

我很好奇耶,假如依樓主所述,雙方的行進方向是相同的。

當前車要轉彎,請問該怎麼禮讓後面的直行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