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同之前幾篇被鎖的文~
開的快會有警察抓,開的慢現在也會有警察抓~
所以我覺得倒是不用在這痛心疾首的呼籲~讓出車道
別把自己的時速表或GPS 當作唯一的依據,剛剛回來路上我都已經靜止了5秒以上了,GPS顯示6公里時速.

且國道不是一路都是110,可別忘了可是還有限速90,80...車穩穩的開不是很好嗎,外星人可能就認為一路都是110
反倒是該多多宣導保持安全車距~一些一路超車的人有沒有駕照我也搞不懂,可能也是外星人
一些人保持的車距往往是被某些人當作超車的縫細,不想要命,別人可還是要命
現在車禍很有趣,如果是追撞的話,很少2部車追撞...一定都是3部起跳(高速公路跟一般道路都一樣)
為什麼如同第一頁有人說.[人類講的話還是得人類才聽得懂呀]...說的真貼切
10次車禍9次快.每次撞車的人永遠都認為那車速是他可以控制的,但事實證明往往不是這樣的
不過後來因為大家已經不太理性,所以被版大砍了
我去翻來我那時詢問的情況給大家參考
不認同或有疑議的人可以自行打去交通隊詢問
請不要再口水戰
本人剛好有在交通隊的朋友 我打電話去問過了 得到的答案大致整理一下: --------------分隔線--------------------------- 內側超車道是用來\"超車為主\" 確實是說允許\以最高速限行駛 但遇上後方車輛有做出\"欲超車\"之表示行為時 即使已達最高速限了,依然需要讓出車道給後方車輛 就算對方超速,那是交警的責任 用路人可以電話告知交警,硬是擋在超車道上只會造成更多的危險 如果沒有超車的需求,建議行駛中外側車道 |
一般來說,現行高速高路限速是從60到110,所以只要你的車速高於60,都不
算違法,但是就是因為60到110的速差太大,才會造成慢車擋快車的情況,然
後就是快車受不了了就開始亂鑽,這樣除了造成險象環生之外,也會影響到其
他車輛的安全,最後搞到大家都得降低車速並拉大安全距離,造成大家的車速
都一起降低...

所以最好的辦法就是將速限做調整,降低速差並且統一最高速限標準,例如
最低速限從60提高到90,因為快速道路都到90了,高速公路還在60,就說不
過去啦,而最高速限可放到120,依照現在的路況及車子性能,只要煞車沒失
靈,是不會造成追撞的,如果煞車沒失靈卻又追撞,那一定是沒有保持安全距
離,這與駕駛有關並不是高速公路的問題,所以不要因噎廢食,最後要說的是,
速差變小了,大家才不會有的爭先恐後,或有的還在慢慢爬,不知各位認為如
何?

只要開車時稍微注意一下, 不會影響到自己
關於第二點:
> 2.連續2台以上的車,從你右側越過時,請往右移一個車道。
如果你已經開在最內側車道, 並且以最高速限110km/h行駛,
這時候卻看到有多部車輛從你的右側超車,
這表示:
1). 右方車道是空的
2). 你的車速比許多要超車的車輛還慢
3). 你並不是為了超車而開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用(即使超車, 完畢後應開回主線車道),
當有後方來車快速接近要超車, 而右方車道也沒有車輛擋住,
那麼, 這時候主動往右開回主線車道, 算是基本的用路道德與禮儀吧?
往右讓出內側車道對自己又沒有什麼影響, 何苦一定要霸著內側車道呢?
往右靠不表示什麼, 只是把內側路權給更適合行駛的車輛,
又不是什麼丟臉的事或損害到自己的權益的事.
另外, 從右側超車並不是正常現象, 也造成路況更複雜而危險,
正常來說, 越往內側車道, 車速應該越快才對,
但是, 現在台灣高速公路的情況常常是相反的,
在四線道的中二高上面, 最外側車道竟然是最快的...

甚至, 嚴重一點的還會看到車子一輛一輛從他兩側超車...(包括大型車),
以上是高速公路上常見的令人 Orz 的現象..
只是, 駕駛用路道德觀念不是那麼容易建立的..
在國外即使騎機車, 高速接近前方車輛時, 前方的小客車也會主動靠右讓出內側車道,
如果打從你第一次上高速公路開始大家就都是這樣駕駛,
久而久之, 就會覺得是理(禮)所當然了...
而在台灣, 則是有人視佔用內側車道為 "理"所當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