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律師說酒駕加重刑責「意義不大」要用勸導才行 早又酒駕(今早(5/7)又發生酒駕賓士撞死人了

agi8677 wrote:
別傻了~被撞死的不是...(恕刪)


支持你的想法!
這些人應該用這些方式來對付!
強姦就直接去勢吧!
偷竊直接刴手!

今天假如是高官、立委的親人被撞死了!
恐怕隔天馬上修法了!
我們台灣的政客太多了!
處處以富人、財團為出發點!
根本不把百姓擺第一!!
只有選舉一到才說選民是頭家~百姓擺第一!!
難怪台灣人才一直流失!

看看日本的官員、民代,假如自己犯錯,
結果都是羞愧而請辭!
反觀,台灣的民代與官員呢?
臉皮厚到不行,還硬凹自己是對,別人是錯的!
吃便當
等律師郭怡青被撞 再問他意義大不大吧
整個國家都被律師之輩搞的烏煙瘴氣,多少判死刑的還在那吃國糧,一些不知所謂的人權律師為沽名釣譽,興風作浪,變成天怒人怨的鬼島,酒駕如果真立法重刑嚴懲,可否立一個除外條款,就是撞死律師一率不需懲處.
走到地上去 wrote:
加重刑責「意義不大」。刑罰是最後手段,應從預防著手,用倡導方式,...(恕刪)

白話點講就是死的人還不夠多,現在還不到最後關頭就對了~
這些人法律條文讀到越活越回去了~ 咳~~

說的比唱的好聽,鬼扯~!
這麼天的建議也敢野人獻曝,有夠瞎~!

這兩項同等重要,宣導 + 重罰,下點猛藥看能不能起死回生~
不然明天酒駕肇事還不是在歌照唱、舞照跳,當沒事勒~
酒駕應該叫他用同樣速度去撞牆

撞沒死算他命大

走到地上去 wrote:
加重酒駕刑責 法界看...(恕刪)


加重意義不大??

看來這個律師也是不食人間煙火的

今天如果酒駕

抓到就強制吊車+吊銷駕照1年(或以上)
(為什麼不吊扣.因為要他們重考新認識一下交通法規)

另外罰款10萬以上..累犯者要加重罰款和吊銷駕照年數

就算罰款沒有用就讓這些人進去關阿

至少在台灣的路上關一個會酒駕的少一個

還有累計幾次酒駕就終生禁止考照

因為他不是和駕駛..還是多多搭乘大眾工具比較安全
沒酒駕車禍
請問律師哪來的CASE


不斷酒駕肇事 就會給律師有不斷的生意上門

活在當下
律師不是法律界的商人 商人講話誰會信

怎麼不換成說...
律師說超速開罰單「意義不大」要用勸導才行!
替有錢人護航也不是這樣搞的!
拜託!真的是有夠誇張!!!
這律師真的好傻好天真,台灣人不守法出明的,尤其是交通法規,一切以不撞到人為原則,和以車的大小決定法的力量
關閉廣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2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