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認為應該重罰逆向行駛跟酒醉駕車,不知道大家認為怎樣的罰則合理?

酒駕真的是罔顧人命 應該要判重罪
罰則太輕 以及執行不徹底 都是酒駕持續發生的原因

寧可不吹罰9萬 以後大家會有樣學樣
感覺沒什麼功用

台灣的法律真的是保障有錢人和沒錢賠的人

酒駕到現在一點嚇阻作用都沒有更何況逆向

有錢人被罰(賠錢了事)

沒錢被罰(擺爛 大不了關個幾年)

我認為酒駕肇事等同於意圖謀殺 先謀殺罪再說

酒駕致死又如同蓄意殺人 直接判死

逆向行駛也意圖使人致死 同樣謀殺罪起訴



BlueMoon2100 wrote:
昨天看到重機車被逆...(恕刪)



重罰幹嘛?自己喝酒、逆向,不僅是害了自己,更是害了別人。

這就是一種不負責任的思想,簡單的來說,稱為危害人類罪(英語:crimes against humanity),又譯為反人類罪


這種生物最好就是

01.吊死

02.火刑

03.丟到焚化爐、垃圾壓縮車或者是絞肉機再利用回收。


完全同意酒駕重罰,而且最好是要關個幾週(沒肇事的情況下)

但是立委怠惰不能實施,我們這些小老百姓怎麼辦?
我覺得雙黃線超車,違規迴轉,不打方向燈,闖紅燈,併排停車,酒駕,這些都是危害他人安全的,刑責跟罰責都應該提高。
但是在這邊留言應該沒甚麼效果。
只好努力的檢舉違規。
建議鞭刑,加罰款!酒駕只要超標6鞭!新台幣12萬罰款!無法繳交即扣車,或強制執行扣薪,抵押動產,不動產!

酒駕肇事12鞭!加有期徒刑3至5年!罰款50萬!強制扣車拍賣或銷毀,終身不得再考照!

是各種違規都應該重罰吧,很多事故都是小違規引起的
違停..亂開門..插隊下交流道追撞..不打方向燈亂切..闖紅燈等等

像香港就是扣分制的
錯過換車道機會就繞一大圈再回來
雙白線硬要切車道,抓到就是扣分
扣光駕照銷毀,必須重考
重考比台灣難考而且更貴
用扣分制路上就會守秩序多了
但這不是我們能決定...

daijobu2013 wrote:
酒駕第一次,永久吊照,五年徒刑
第二次,十年
第三次,唯一死刑
酒駕致傷致殘第一次,無期
第二次,唯一死刑
酒駕致死,唯一死刑
酒駕肇事逃逸,唯一死刑,不論輕重
拒絕酒測,以酒駕論處

應該沒漏了什麼吧


有啊
第一次就永久吊照了,哪來第二次和第三次
我覺得直接禁酒比較快
台灣直接禁止進口和釀造各種酒類
一律比照一級毒品管制

之前賴清德就說過藝人不該代言酒類
老吳還在那邊靠邀,我只能說妳靠邀殺小
酒類文化本來就該戒除
飲酒超傷身又容易上癮
危害國民健康甚鉅
在討論酒駕前,我覺得根本該禁止飲酒才對
什麼飲酒文化都是狗屁,少跟我頂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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