擾民政策保險費年紀收的價格不同就很機車了強制這樣搞最後賺得不是保險公司?根本是替保險公司收保費而改的政策公司車也不是登記駕駛者名下阿這政策要怎麼改?搞笑政策看到這篇前11月準備投廢票看到這篇11月我決定要投票這政策擾民還要花時間更換行照保險費還得被多收超速罰單不會依照車牌多少時間超速幾次扣牌喔違規肇事也是記駕駛者身上喔如果保費統一我還可以接受但照年齡收保費這政策根本是替保險公司而改的酒駕問題都不解決不重罰先拿這個問題較小的先開罰
我覺得 罰單當面開給誰就是罰誰沒辦法當面開罰單的 (超速之類的)就記車子違規點數當面開罰的違規點數也記車子超過幾點車子就吊銷牌照一到三個月如果被抓到就充公汽車跟當時駕駛人的駕照,如當時駕駛人沒駕照就借車的人負連帶責任吊銷駕照什麼主要駕駛人沒實際效果吊銷牌照比較有用,看誰還敢借別人車子,誰還敢跟別人借車子我想借別人車子本身就要擔心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