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前有一位我非常看重而栽培很久的主管。對他我常開特例,還不只一次的收拾他所犯的錯。有一次公司調查筆電失竊案,居然從監視畫面看到他的犯行。當行政人員拿證據給我時,我全然呆了,要想也想不出替他辯解的理由。沒想到查來查去,嫌犯竟然是我最信任的主管。
找他來談時,他很爽快地認罪了。回想他曾經盜用下游經銷商的客戶資料做活動,當時他試圖抵賴,是我動之以情並保證由我出面解決之下才承認;當時我出面道歉,也覺得已經立下了典範,劃清了利與德的界線。正在苦思如何在這次解套;沒想到後來問他有什麼可以替他做的,他居然希望我說是我安排的演習,由他「拿走」同仁的電腦讓大家有所警惕並愛惜公司資產。那時我真的心冷了。於是我請他自請離職,以不公開他的行為做為交換條件。這樣的決定讓我一時滿懷都是「孔明揮淚斬馬謖」的痛心。
他負責的是我全公司最重要的新事業,讓他走當然對公司造成極大影響;而且,開除他對我個人而言傷害更大,等於直接反應了我的識人不清,並一再姑息養奸。
然而這位同仁並沒有照約定默默離開,他到處說自己是莫名奇妙被處份。我仍然謹守條件,沒有對人透露事件始末。沒想到平日挺他的一些下屬聽信他的說詞,並跟著散布不實消息。本來公司每天晚上即使過了8:00都還燈火通明,那天我開會到7:30回辦公室,居然所有的人都走光了。當獨自一人坐著電梯往地下停車場時,心就好像跟著電梯不斷下沉。我自認做了該做的事,自認問心無愧,對得起每個人;但是得到的是什麼呢?
我在自己後來的日記上記著:這天是我在職場生涯中最黑暗的一天。即使所有人都誤會,我還是要做對的事情。末了我寫著,我還是相信終會有重見光明之日,而且我一定會努力讓那天早日到來。
也許01的主事者有一樣的心情,我衷心佩服你們能堅持對的事,也期盼這個事件早日落幕,成為殷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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