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馬痲 wrote:講難聽點,網路的發言算什麼?從第一樓看到樓上只看到一面倒的批評執法人員沒有一篇有搞清楚這新聞所報導的法律程序代表什麼然後怪東怪西就是不怪自己法律素養差勁奉勸樓上的諸位有空多念點書不然只會永遠活在自己的想像中 願聞其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