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雪隧隧道事故 又有立委提議降速限

我個人覺的
降速是更危險的舉動
有開過的人都知道
進隧道一陣子之後
人的視覺會減弱
因為眼前的畫面太過於單調 且視野變小
通常我會說這症狀為眼睛脫窗
此時速度感就會消失
專注力會在與前車的距離
前車距離與速度是相對應的
當速度感消失時很多人會用自我感覺來判斷與前車應有的距離
這次車禍就是距離不足反應所造成

車速降低後 車子在隧道內的時間就拉長了
再隧道內的時間拉長 就代表出意外的機會也加長
這才是最要不得的


以台灣人的開車習慣所保持的距離
就算降到40km也是一樣會出車禍
減少可能出車禍的時間長度與宣導正確的安全距離 才是治根的方式

降低車速是個沒想清楚的選擇

雪隧中間行車時畫面太過單調
建議美隔一段距離就改變一下牆壁的花色
用來刺激開車者視覺上的麻木狀態
雪隧爆胎車,爆胎後就減速了,又不是超速造成的....
後面如果沒注意,沒有煞車,限速50還是撞, 立委們懂不懂啊...?

只是我真的不知道如果前方減速拋錨我是不是可以換車道....

今天如果油灌車停紅燈被謊神駕駛撞了,不知道立委會不會覺得速限50太高了...
在01嘴砲的到底幾個人走過雪隧?常走雪隧?
下來推車是最棒....
改成像電動洗車一樣,軌道式自動走!

這樣大家都沒事又安全!

huashang wrote:
改成像電動洗車一樣,...(恕刪)

這樣要花很多錢..
乾脆...一次放一輛進隧道..等出來再放第二輛..
這樣絕對不會追撞..溫度也不會太高..更不會有未保持安全距離跟逼車的事件發生...

又是腦殘法規

保持安全剎車距離 制動系統 輪胎 都有關西

一昧把限速降低 給你恢復一開始的60算了

反正官兒有警開道 不在乎啦 選舉在開開支票

家屬肝腸寸斷之際..........請節哀吧!

90-80-70-.....降速限大家就能保持安全距離

別再欺騙自己了,想清楚事情原由,再下定論吧!

不然比照市區行車速限40好了

又安全,又可充實國庫,雪隧也不會塞車

因為..............沒幾個人會走了.
速度還好
但是保持安全距離是比較重要的
立委應該要朝這方向去吧
這次出問題就是兩台車子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結果導致撞在一起而發生的阿

mac.taiwan wrote:
還有更誇張的http...(恕刪)


其實真要提的話
應該要關住在為何沒有保持安全距離阿
可是人都已經往生了,提這只能再讓大家更加關住到這一塊
而不是一昧的在那邊吵行車速度的問題
就算給你降到70好了.但是沒有去保持行進間的距離
還是白搭阿
修法強制大客車大貨車安裝前方雷達警示好了, 當車速高於多少時(例如60km/hr)然後距離前車少於多少時(例如少於6公尺)就發出警示

想法是類似公車安裝的速限警示, 超過 40km/hr 就開始逼逼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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