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ngnansu wrote:轉彎車要禮讓直行車、...(恕刪) 駕照哪裡來的?會開車或騎車嗎?直行車速度通常較快~~先到路口就可以轉 車子撞不完...轉彎車禮讓直行車 這也是世界上基本駕車禮儀...
m9126007 wrote:轉彎車要到十字路口的中間轉彎,很明顯行車紀錄器的狀況並非如此轉彎車必須要負擔比較大的責任如果轉彎車已經切入你的車道,直行車就必須要讓.這是昨晚陪女友上線駕照模擬考有考到.....跟我的想法有點不太一樣...還是看撞擊點以及車速吧~~真要撞上去就往對方的車頭騎上去撞在B柱後面很少聽到會贏的.... 幾個月前, 我同事就是這個情況他是開車, 綠燈要左轉對向是機車要直行, 直接撞上我同事的車尾一開始我們都認為, 雙方都是綠燈, 而且我同事先左轉(都快轉完了)機車才撞上來, 應該是機車的問題結果警方跟我同事的保險公司都說是我同事的錯因為路權在直行車......
一堆鍵盤車手...版主聽聽就好..我就給他撞上了..分成三條...民..刑..跟交通罰..交通罰....二個都開..他開二條..一.轉灣未讓直行..二.未過中線轉灣(這那條啊= =沒遇過還真是不知道)你開未注意前方車輛..交通罰二個一定開..再來才是民事賠償.這要看你告他還是他告你..二方都可以告...但決定權在法官..但你是摩托車又是直行車輛法官第一個看路權...所以他要賠你..(可能我比較幸運)但不是全賠是六.四責任所以他賠六成...(是你提出他要賠你金額的六成)刑事的說不是你說的算好嗎...是要看你要告什麼?殺人未遂?最多是公共危險..這是檢查官的責任..可是最多緩刑吧..看他是不是累犯...檢查官會問你有沒有做出警告行為..例如:喇叭.閃燈..看他是不是有故意行為..
雷小炫 wrote:樓主騎車好快~過路口也沒在減速的你前面的紅屁股都閃剎車燈了你還一直往他屁股貼過去...台灣路口如虎口騎慢一點吧...(恕刪) 紅屁屁剎車 是因為小佛的前面兩台車轉彎角度更誇張三台都一樣 班馬線前(線上)就左轉了怎都沒有人發現這一點???例假日的交通真不敢讓人恭維 我看我還是乖乖來去加班好了
BenSheets wrote:看一下它轉彎的地方...(恕刪) 路權就是路權,要是大家都不管路權往命衝去"卡位"要直行車禮讓,車禍只會更多,況且樓主車速並不快。那台白目的車還沒到斑馬線就左轉已經違規,沒什麼好說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百零二條汽車行駛至交岔路口,其行進、轉彎,應依下列規定:五、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十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手勢,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道搶先左轉。七、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
1. 一般而言我開汽車左彎會到達中線看清無車才左轉, 切西瓜的方式左轉或車頭超突出是要直行車怎麼走?2. 台灣的道路及紅綠燈設計有很大的問題, 大多要憑駕駛人的自律而不是適當的路線及燈號指示,所有的車如果不是車大先走,就會互相撞在一起,這是繳稅無用的理論.3. 樓主對這種現象很氣憤我也感同身受,但是這是台灣, 不是加拿大或美國,法律只是參考用的,不用對自己的安全過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