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別模仿,姊姊有練過喔! T_T 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


Orpheus wrote:

我的保險公司是汽車業代保的(我知道有回扣,不過因為業代人不錯,所以...)

過程太冗長,恐有離題之嫌,總之他們的理賠員是十足公務員心態(對不起大部分好公務員們,不得已用這種形容詞),我好歹花了好幾萬保一年的保險,出事卻跟棄嬰一樣,保險公司不理不採,最後都要靠汽車業代幫我奔波...實在越想樂氣...

保險公司的名子跟北部某國立大學一樣,其餘不多說...sigh...


既然有人說了,我也建議一下,有的保險出險員很惡劣,我也是六月發生過事故,那個
出險員(跟保險業務員不一樣,這點要記得),比公務員態度還差(又是公務員對不起)
一定要我叫他出面處理,他才會出面處理,修對方的車,錢還要我先付,然後修我自己
的車還跟我大聲說,你知道你修了多少錢嗎?要一萬五耶,阿我保全險四五萬,是保來
好看的嗎?到現在已經這麼久了,說要我墊的錢也沒給我,整件事都是我自己處理的
過程不說了,你找保險公司時一定要注意,有時他為了省事,就會叫自己承認也有錯
或者要求和解,這點要注意如果沒有錯,千萬要看清楚再和解,不然被搓掉以後這個
處理記錄是可以告上法院的,請小心
貓的同學開的是Nissan Cefiro,買過Nissan車的同好都知道,
Nissan的新車一定是跟新安保險投保,然後某天
同學出險了,恩..該公司的服務水平讓同學氣的差點吐血..詳細過程就不提了 ,
總之結果就是:只要保險到期,同學就要換保險公司啦.
停權計數:3次

tslai wrote:
說真的,雖然你車受損,但是撞到人還是你不對。不信的話,你在美國發生這種事,你一定賠慘了。


不要誤導了~!!
在美國或許發生這類事件,駕駛人會被要求巨額賠償
但是重點是

他們非常的尊重路權觀念
十字路口一定會先停下來看,行人一定會等交通號誌由人行道過馬路.
而台灣的情況大不相同,長久以來的車禍糾紛都以汽車駕駛人應注意而未注意來作為先入為主的判斷標準,這一點跟美國確實不同...

祝大家行車安全了

http://md959.blogspot.com 歡迎來坐坐。
只能說人沒事就好,一切都有的談。
但就如 Longranger 兄所言,
提醒大家,在責任釐清、確定以前,
千萬不要隨便在和解書上簽字,
若您在和解書中「承認」或是「不否認」某些責任的話,
即使和解不成立,
將來上了法院,都會對您造成很大的困擾。
轉貼我朋友寄給我的文章,大家來測試看看。
問題一︰
你開車在北二上的內側車道,時速一百,此時內側護欄內,忽然跳出一名男子, 你雖然緊急煞車,但依然將該名男子輾斃。事後警方調查,也查不出該名男子為何要強行穿越高速公路。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二︰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在過了忠孝東路口,突然有名路人為了急於前往錢櫃唱歌,而突然從草叢中衝出來,你雖然只有時速五十,但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事故現場,距離人行穿越道50公尺,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問題三︰
清晨,你騎車經過敦化南路,南往北準備通過了忠孝東路口,你百分之百確定你是綠燈, 突然從忠孝東路衝出來一名騎腳踏車的男子不顧行人號誌,而強行從斑馬線上通過,你時速五十、但依然煞不下來、撞擊該名路人,路人胸腔大量出血不治,請問法官會判你對多少?錯多少?

大家可以模擬一下,討論一下,提醒你答案會讓你很......
*********************************************
免責申明︰
我只是以陳述客觀事實的角度來解析這整件事情,其中沒有我的判斷值或傾向,更沒有要引導任何人的意圖!!
其實我覺得這三句話真都非常的寫實法官會以"應注意而未注意"過失致死罪認定..... 只要你"有關係"~一切都沒關係!
只要你"沒關係"~一切都有關係!
=================================================
事情是這樣的,如果沒有意外,台灣的法官是這樣認為的,任何一張駕照,都是要受過一定程度的訓練和教育才能獲得的,所以你絕對無法推託說你不知道法條,或是沒注意到什麼而導致什麼... 所以不論你拿的是哪張駕照,客觀事實上你就被認定是清楚了解道路規則,且有保握能正確地應變處理各種狀況,且維護其他用路人的安全!!那行人呢?不好意思,生下來就會走路是不需要懂任何事的,行人是沒有受過訓練的,更何況行人是這麼脆弱的肉體,要面對這些危險的交通工具,相信你一定聽過 情、理、法。 法只是最後的保障。台灣是非常講究"人權"的民主國家。沒有任何事情會比死了一個人還嚴重法。你說的過去,不好意思現在要先跟你算情和理。簡單說就是"死者為大" "道義責任"。

第一個案例
雖然行人無權走上高速公路,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今日造成人員死傷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二個案例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但該名行人並未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但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今日造成人員死傷很明顯是""應注意而未注意"""的重大缺失。但行人確實也有過錯,故本例駕駛對50% 錯50% 賠一半。

第三利最慘
行人穿越道前後20公尺範圍內,視同行人穿越道。該名行人在在該範圍內穿越馬路。且依照現行交通法規駕駛行經人行穿越道皆須減速慢行,雖行人在紅燈時並沒有通行權,但無損行人在行人穿越道上所受到的保障,一旦用路人領有駕照上路就必須隨時牢記所受過的訓練保障其他人的用路安全。本案之駕駛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因為未減速慢行,而造成人員死傷漠視行人安全的行為,明顯有重大缺失需負起本案所有的賠償以符合人道精神和社會正義。

以上三案例,若無法和被害者家屬達成和解,將依肇事致人於死吊銷駕駛執照。寫到這顯然和你預期的有出入。除非只要你"有關係"~一切都沒關係!只要你"沒關係"~一切都有關係!
你突然明白台灣的行人,為什麼可以這麼屌的過馬路了吧。慢慢走、三五陳群邊走邊嬉鬧、邊走邊講電話,明明你綠燈他瞪你一眼,還是慢慢走從馬路的分隔島跳出來,把快車道的你下出冷汗。管他天橋、地下道,直線是最短的距離。你是行人真的不要怕,只要有斑馬線就走下去,管他什麼燈,哪怕是下班時間的文化路,羅斯福路,車再多又怎樣。有人叭你,你就嗆他, 幹!有種就把我撞死,就算沒有斑馬線也別怕闖高速公路的還有一半的勝算怕什麼我以前想不懂怎麼有砂石車會倒車再把人壓死現在我全懂了我們設身處地想一下假如你是案三的駕駛你開的是砂石車第一下下去沒死成植物人對方剛好是家中支柱那真的賠起來是巨額倒車給他死工會幫我出兩百萬保險再來賠我再貼幾百萬結案人命是可以買賣的!!我有我的家庭我的人生你白目我只好倒車....... 簡單來說你想發財最快的方法投保巨額的意外險站在斑馬線上等公車轉彎摔倒頭往公車後輪去你贏定了沒有一家敢不賠但你花不到那是另外一回事.......
歡迎用力的轉 讓許多人根本不知道事情嚴重性的人警覺一下中華民國是多麼注重人權的國家
附帶一提
以上三案例在歐美可以反過來向死者家屬提出車輛損毀的求償因為很簡單你犯法再先而導致我造成你的傷亡我何錯之有且你必須對你的錯誤行為負責
PS看完後覺得當行人好好喔
唉.....這年頭,社會變了,人們的價值觀變了........
這位大大的經歷,讓小弟想起了專科時期的一場車禍............

車禍發生的情形,簡單的敘述 :

對方開車待轉而小弟騎機車直行...........
然後,待轉的車輛欄腰直接撞上小弟...............
記憶中,小弟受衝擊後是直接從機車座位上,"飛"出去...................
而左腳沒有被欄腰撞斷,真的是阿密陀佛了............
奇蹟的是,受損的只有車輛,人僅僅只有受到"一點點"的擦傷............
(難道是我"反應靈敏,動作瀟灑伶俐"............!!??)

雖然說,最後,是由對方"全額"理賠小弟機車的修理費用............
但是雙方在處理責任事宜時,對方一直推卸責任........
讓我的心情實在是不爽到了極點............

(因為當時,我認為會發生車禍,是兩方面的問題,而且又是在市區.......
所以當初我也沒有得理不饒人..........................................)

而且,對方在事後處理的過程中,不斷的指責我時速過快........
(時速40................算快!?唉.............不想講了................)
自己騎車去"撞"他的汽車................
真的是讓我理智塊完全喪失........想痛扁他一頓..............

事後檢討,這場車禍處理不當的地方...............
就是沒有事發當時,"立即保留現場"讓警方"勘驗"................
而直至警方來處理時...........對方才承認他有所錯誤..............

最令人不可置信的是...............
最後..........我才知道他是我們專科學院的老師....................
真的是令人膛目結舌.........不可置信...........唉..............
哈哈...
回覆開版的大大...
唉...我只能說....世風日下人心不古啦~~~~
這種交通意外不只在台灣,只有華人在的地方就有里說不清~~

不過你不要說在台灣,我之前在加拿大跟香港人對撞她們處理的手法才真的讓我大開眼界

當時小弟正在通過一個十字路口說時遲那時快,一台Lexus GS400(請注意是400),左轉沒看到我就這麼撞上我的左側,可憐的是當時我速度比較快(70左右)被他攔腰一撞失去控制跑去撞右側等待左轉的車輛~~~~害得一台現代,一台雅歌的~~氣球袋~~被我撞出來~!

事情發生之後,路上的人都急忙問我們有沒有怎樣,其中還有一車有孕婦我真的覺得超不好意

思的,很多台車子被我搞成那樣~~~ 最讓我XXXX的是事發之後那一車香港人居然落跑了,

後來她們想想可能不對(加拿大是很注重路權的國家)這樣萬一被查出來可能更嚴重,結果過

了5分鐘之後哲回來.....一停下來那車只不過是左側輕微擦傷,而我不僅左撤被撞凹,之後的奘

即讓我的車頭幾乎半毀~~~ 當時我正在害其他被撞的白人互相關心擁抱,結果那台GS400

下來一個香港婦女,不問原由披頭就叫囂 "HEY~~U HiT ME" ...他X的...被撞的可是我耶...

而且後來我知道其實是他兒子撞我....可能市因為他老媽潑婦罵街很厲害吧...這也讓在場的

白人開了眼界....讓她們知道了何謂~~~惡人先告狀~~~~!

之後等到警察來之後,一切證據顯示我是無辜的才沒事,不然跟香港人那麼盧我們台灣人還真

的蠻吃虧的,不知道她門是天生嗓門大還是怎樣....可怕.....

PS:不過就算有怎樣我們理賠,都是保險公司處理的因為我們這邊是強制保險,也就是你有保險才能上路,不過這個好處就是如果真的發生事情不用負任合一毛錢(不過當然是不要發生事情啦)~~~

住大家行車平安
保險這邊辦完初險後,先去修車了~一修,他們還真的是練過的

練的應該是七傷拳吧?一中招,內外皆傷.....

首先勘驗~擋風玻璃要換~原廠玻璃2800(該換)、左前方龜殼板金+烤漆2000(該修)、車牌免費敲平(很好),修好後....雨刷不會動?

調一組雨刷拉桿來換~還是不會動~
最後終於發現.....雨刷馬達因為小羅莉的屁屁壓在雨刷上面,造成馬達空轉,軸心斷裂.....
一換...1800

6600.....希望真的是六六大順....
有問題請在版上直接提出大家討論,別直接PM問老頭,老頭沒跟原廠收費做客服,謝謝
不得不說 現在的小孩實在是太機車了
感嘆民風純樸的年代過去了啊
滿肚子壞水的小孩路上隨便抓都有
純真的小孩反而不多見了

希望樓主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無囉
Wow~~

keiichilee wrote:
其實~擋風玻璃那張照片可以清楚看到....
有兩個撞擊點

下方比較大那個是臀部或是背部掉下來撞到造成的~
而上方靠近車頂那郭~就是頭部造成的

頭都把擋風玻璃撞碎了...頭沒流血喔~身上,只有肩膀落地時被柏油路擦傷破皮....

老頭真的懷疑....他們是練過的

感想1:少林十八銅人之再現江湖.......

感想2:希望我不是下面那台小車........

感想3:希望大家開車要小心阿
車禍連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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