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跟你說,一般車禍官司流程從釐清責任後,大概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
法院對於一般車禍的裁判,大部分都是參考保險公司的「公定價格」。
因為從事故的那一刻起,保險公司就有越位代償的責任。他們會派一個業務過來處理。
往生,就是強制險跟任意險的加總,一般是300萬。重傷到無法恢復的情況,也是看勞保給付多少就多少。
可以恢復的,都叫「輕傷」,也就是非五官、五感、四肢、脊椎骨幹的傷害,都叫輕傷。
有住院一個月以上,保險公司起標開價就是20萬。起標價20萬的話,一般到最後大概可以拿到40萬以上。
沒有住院大概2萬起吧。
如果你們已經打定主意不和解了,那麼「調解會」寄來的通知你們可以不用理會,打電話告訴他們你要走法院就好。
保險業務也可以不用理他,直接跟他說你們要讓對方坐牢。
承辦警察做筆錄的時候,你可以問問看對方是不是有酒駕前科。一般會告訴你的。
公共危險是公訴,另外有檢察官會請你們去詢問。你可以跟檢察官說已經造成心理創傷,要求讓那些酒駕的人從重量刑。因為酒駕到發生事故,很少人是第一次酒駕被抓了。傷害罪跟公共危險罪,判決確定刑度讓他判超過兩年,那對方一定是要進監牢。
亞利安彼得 wrote:
你說你自責水果紅包什...(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