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議員服務處會提供,法律扶助基金會也會有免費律師駐點提供諮詢
你不一定會碰到車禍專長的,但至少會得到基本的想法
找律師跟找醫師一樣,你覺得不錯再把案件委託給他
備齊您的證據,與事發經過,求教可行途徑
調解委員會的目的在於調解,他們的功能是和事佬,在進行法律程序前取得和解
但是走法律途徑,一樣會是雙方究責的狀況,也可能雙方都有責任
KYO的案例是被告,而您現在應該是要當原告,您會更需要專業的諮詢
在這裡發問,不如直接找律師
另外,網路是很公開的地方,所有的人都可以看得到
證據目前也不要公開出來,可以求助但是不要公開你要怎麼做
數位檔案(行車記錄器影像)儘快多做個備份
訴訟過程不一定另你感到舒服,時間,精神,金錢也不一定滿意,也會留下法院記錄
只要你證據充足有信心,那就下個決心吧
如果要上法院的話,以上幾點請樓主慎思
http://caf677.pixnet.net/blog
HBO10383 wrote:
樓上一堆人為什麼這麼肯定直行車禮讓迴轉車,
就一定是迴轉車的問題呢???
我就時常放慢車速讓迴轉車先過啊,
就算直行車有優先路權,但你們難道不曾禮讓過轉彎車嗎?
再說了,若該直行車行駛的路線有問題對於責任的歸屬我相信絕對有影響
否則我在路上蛇行碰撞到迴轉車難不成也是迴轉車的錯嗎?
一句路權就吃死四方? 那可未必,了不起55波
那也要看迴轉車的迴轉態度是來硬插的還是來軟的
我也不是不會讓
在交通繁忙的時候,車屁股與車頭間距只剩半車身的距離
只顧自己迴轉的,要讓他做甚麼?
在交通每10秒才1台車經過的
要讓迴轉車也無所謂
我不會這麼丟臉
迴轉一次成功還無所謂
還要倒退嚕,擋了別人直行車5秒
那個態度會讓人不爽
我在交通繁忙都是紅綠都左右轉道路
然後找別條道路在左右轉
在轉左右轉~~再轉回要的道路
如果有直接左轉燈指示燈的地方更好
高速高路槽化線也是
下錯交流道左右邊
就乖乖在槽化線吃灰等車流少一點的時候通過
可是一般人不是阿
轉了管你後面的速度




























































































